原则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原则文学 > 让你拍个宣传片,你拍警察故事? > 第六十四章: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

第六十四章: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

  第六十四章:还说不是现场写,我都看到你查资料! (第1/2页)
  
  在脑海过一遍后,刘天王满脸激动。
  
  看着刘天王的样子,梅就若知道这首歌他很满意。
  
  没过多久,叶晨另一首歌也已经写好。
  
  他伸出拿出另一首歌,递给刘明华。
  
  “这首歌是一首粤语歌,您看看喜不喜欢!”
  
  “十七岁!”
  
  看着这个歌名,刘明华有些疑惑,他现在都快四十岁,唱十七岁好像有些不太好吧!
  
  不多当他看到歌词的时候,才发现他想错了。
  
  这首歌,不是讲十七岁时的青葱岁月。
  
  而是在回忆!
  
  之所以选择这首歌,是因为叶晨发现,刘天王的经历和前世那位出奇的相似。
  
  索性就直接把《十七岁》抄了下来。
  
  当然,里面一些人物,已经按照这个世界的背景改过。
  
  刘天王继续往下看,却发现这歌词里面讲的,不就是他出道的经历吗?
  
  十七岁参加明星训练班,突然荣升主角,拍了人生第一场戏。
  
  二十九岁时拿下人生第一尊音乐奖杯。
  
  直到后来成就影帝,九州大地,传遍天王之名。
  
  当然,最让他触动的,还是最后那几句歌词。
  
  “如今我四十看从前,沙哑了声线。
  
  回忆我冀望那掌声,从依然到今天。
  
  那首潮水,忘情水。
  
  不再经典!
  
  仍长埋你的心中,从未变。”
  
  这几句歌词真是说道他心坎上,如今将要迈过四十大关。
  
  但他对音乐的热爱,从没变过初心。
  
  “这两首歌,我很喜欢,尤其是这首《十七岁》,这首歌是叶导现场创作的?”
  
  听到刘天王的话,叶晨摇摇头。
  
  “我一直很喜欢您的歌,这首是我根据您的经历写出来的,其实之前一直想找您合作,没想到您居然找我约歌,真让我有些受宠若惊!”
  
  叶晨这么说也没错,原主确实很喜欢刘天王。
  
  歌也确实很早就写出来,只是一直躺在系统而已。
  
  这么说应该没问题吧!
  
  听到叶晨的话,刘天王有些意外:“哦,还有这种事,那真是缘分!”
  
  “当然!”叶晨笑着应和道。
  
  再次攀谈几句后,几人坐在一起愉快的聊着天。
  
  从音乐谈到天南海北,一餐过后,宾主尽欢。
  
  将合同谈妥之后,叶晨和梅若一起离开包厢。
  
  待叶晨走后,刘天王坐在椅子上,感慨道:
  
  “叶导真是一个性情中人,而且他对艺术的造诣很深,四大这次算是走了一步臭棋。”
  
  刚才和叶晨的聊天中,他发现无论他谈及什么,叶晨都能说上一二。
  
  而且从说话间,可以轻易看出,叶晨知识储备确实很深。
  
  尤其是讲到一些剧本。
  
  虽然只有一个简单的概念,但他可以明显感觉到完整的剧情,就是一部优秀的故事电影!
  
  至于为人方面,就更不用说!
  
  那两首歌的质量,绝对是精品中的精品。
  
  如果不是他强行加价,叶晨甚至只打算收五十万万块一首。
  
  他在娱乐圈纵横这么多年,当然看的出这两首歌的价值。
  
  五十万?就是翻五倍都不见的有人愿意卖。
  
  所以他才觉得叶晨品性很好!也越来越欣赏这个只见过一面的年轻人。
  
  甚至已经对即将参演的电影,隐隐有些期待。
  
  叶晨选择每首收五十万,是因为系统的报价就是这么多。
  
  毕竟是原主的偶像,就不挣这个钱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顶级神豪 史上最强炼气期 全职法师 大小姐她总是不求上进 许你万丈光芒好 麻衣神婿 绝代神主 我不想继承万亿家产 寒门崛起 机武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