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 图穷匕见! (第2/2页)
“左丞相勤于王事,吾等深佩之。”
开口的是赵高,他的声音尖细:“昨日,琅琊县有白色灵蛟现世,为琅琊县布雨,解救旱情。至午时,琅琊县空县而出,冒雨前往琅琊台拜灵蛟。”
“至今日,不其等县亦闻风而动。”他眯缝着眼睛打量着李斯,淡淡地开口。
李斯则是陡然一怔。
“此事可为真?”他怀疑地开口。
“为真!”胡亥言简意赅。
而李斯此时有吐血之冲动。
他并不怀疑赵高与胡亥所说是否为真,两人根本没有必要骗他,因为大家皆在同一条船上。
李斯本是楚人,师于荀子,后投秦,为秦相吕不韦门客,因进言始皇帝勿逐门客,收六国才俊以强秦,而得重用。
其人贤而任事,为大秦一统六国之功臣,然因出生贫寒,好财货。
李斯身为左丞相,始皇帝一统六国之时,统一天下钱币,此事便由李斯负责。
李斯借此机会上下其手,大肆敛财。却不知何故为赵高与胡亥知之。
而赵高与胡亥并未去告发,相反多送金珠之物于斯,三人便投契。
然而说是投契,李斯却知,自己实则是为二人握住把柄,不得不为二人所图尽力而已。
至于二人所谋为何,李斯亦知。
大位也!
之前始皇帝问仙山事,李斯便是应了赵高之托,想办法让始皇帝厌恶扶苏。
万万没想到,昨日自己尚言之凿凿,曰灵异之属皆荒诞,色白者更是妖邪。
突然今日便跑出一条白色灵蛟为民布雨,还大剌剌地停留在琅琊台上,任由万民朝拜!
此莫非流年不利乎?
也难怪赵高于胡亥会突然请自己来,想来又是想让吾向始皇帝进言。
然而,此言如何进之?
李斯颇有拂袖而去之冲动,然而确是不敢。
始皇帝深恨欺瞒与他之人,若是知道自己于行秦币天下事时中饱私囊……
恐全家皆无葬身之地!
“此事难为也!”他忧虑地叹了一口气。
“难为亦要为之!”
胡亥则是目光灼灼:“左丞相或许不知,吾大兄与上将军蒙恬,此时已至不其!吾听闻,二人于云梦县得天书一本,欲献于始皇帝!”
“天书?”李斯面色踌躇。
他与扶苏并没有私怨,扶苏与胡亥谁为储君,于他并无区别。他已至廷尉,为丞相,再无可进者。
甚至于他更倾向扶苏,毕竟扶苏仁慈之名天下皆知。身为臣子,谁不想有一位仁慈之帝王?
更重要的是,始皇帝雄才伟略,一代雄主,绝非轻易受人哄骗之辈。
自己为胡亥行欺瞒之事,一不小心,便会为始皇帝得知。
“吾闻大子扶苏于楚地,善待儒生,尝与楚地儒生把酒谈儒。”
赵高再次开口,他意味深长地说道:“而大子所斩四百余人中,无一为儒生!”
李斯悚然而惊!
他虽然求学于荀子,然而他乃是法家门徒!
自孔子以“心逆”,亦即心里或许想着谋逆之罪诛杀少正卯之后,法家与儒家便成水火。而今法家于朝堂势大,始皇帝杀方士,却连带儒生一起杀,未尝不是法家门徒之功。
而赵高一下便点出了法家之死穴,大子扶苏,喜儒学!
喜儒学之君,又如何会有一位法家丞相?
且若是儒家卷土重来,自己这位朝堂之上的法家标杆,恐怕欲求全尸亦不得!
“吾谢中车府令提点!”他郑重其事地向赵高行礼,而赵高亦庄重还礼。
“想必此时,始皇帝正召吾,既如此,吾先去陛见!”他潇洒站了起来,眼中闪过一丝精芒。
“吾送左丞相。”胡亥亦起身庄重行礼。
看着李斯的身影消失在殿门后,胡亥眼中闪过一丝狠色。
“令高,”他声音桀骜地开口,“此世上真有神仙灵蛟之属乎?”
“吾不知也。”赵高的声音依然尖细轻柔。
胡亥转头看了赵高一眼,不满地开口:“令高为何言不知也?”
始皇帝让赵高做了胡亥的老师,那么两人之命运自然已经绑定在一起。
既然现在扶苏跑去找神仙,两人自然是反神仙同盟。
反神仙同盟,自然是不信神仙,如何能说不知?
“此世间有神仙与否,”赵高悠悠地开口,“重要乎?”
“此事不重要,何事重要?”胡亥微微一愣。
他总觉得今天赵高有点不同了。
往日里他总有一种万事置身事外之冷漠感,今日他突然如此上心,甚至不惜当着自己的面,与李斯谋划。
此举显然甚有深意,毕竟自己身为始皇帝少子,自己在场与不在场,区别甚大。
“尔希不希望世间有神仙,方才重要!”
赵高声音依旧悠然,而胡亥却瞠目结舌。
他虽然被始皇帝视为志大才疏之辈,然而并不是傻瓜。
始皇帝信方士,欲寻仙人,乃是因为其欲得不死之药。
而胡亥痛恨方士之流,乃是因为方士欺瞒于始皇帝!
尽管他未必做如此之想,然而对外必以此言!
此为胡亥与赵高之默契也。
然而此时此刻,赵高却直接将此事揭破。
胡亥恨方士,真是因为方士欺瞒于始皇帝吗?
非也,乃是因为方士神仙之属,或可为始皇帝炼制不死之药!
他瞋目结舌地看向赵高,而赵高则是陡然长身而起。
“尔只知大子扶苏与上将军蒙恬带天书而反,却不知上将军蒙恬此行纵使是被押于槛车,亦负石不辍!”
他目光灼灼地看着胡亥,胡亥则满脸疑惑。
“负石?何石也?”
“一块山石,据说乃是天人所留。”
赵高死死盯着胡亥的脸,一字一顿地开口:“上有小篆五,曰,亡秦者胡也!”
“轰”地一声,却是胡亥身体陡然一弹,直接撞翻了书案。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赵高。
扶苏自云梦山返,负天人所遗之石,言亡秦者胡也?
此为,图穷匕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