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枉费本王的良苦用心! (第1/2页)
朱凝云身上的确散发着香味。
因为她沐浴的时候,都是花瓣浴,香味久久不散。
朱凝云哪里听到这么挑逗的话,脸红的不行。
不过想到对方是自己的夫君,又如此爱着自己,她便不作回应,继续教导李逍练字。
李逍接下来也没继续撩骚了,而是开始正儿八经的学写字。
不能辜负人家的心意嘛。
姿势纠正过来后,朱凝云又开始教李逍学习楷书字体。
楷书工整规范,干净利落,不潦草、笔笔分明。
这种字体用的最多,最实用,哪怕是上奏疏也是用的楷书。
直到中午,李逍伸了个懒腰,有些疲惫了。
“逍郎,练字非一朝一夕,不用气馁,明日我再来。”
朱凝云十分有耐心,一点都不嫌麻烦。
她想要帮李逍将弥补缺点,默默的帮助他。
这也是母妃教给她的为妻之道。
“嗯,你也累了吧,我送你回去休息。”
李逍起身,准备送凝云回永安阁。
他知道对方的身体并不太好,这一上午怕是有些劳累。
朱凝云正要起身,突然发现桌子右桌角处,露出半截纸张,上面有一些小字,字迹很是好看。
“咦...这是什么?”
朱凝云瞧了一眼,指向那纸张道:“逍郎,你用什么笔,才能写出又小而又纤细的字啊?”
“这是...钢笔字...”
李逍如实答道:“暂时不要透露,是我刚研究出来的。”
说着,他将钢笔拿了出来。
“凝云你要是喜欢,就拿去用吧?”
“钢笔?”
朱凝云目光看向了这钢笔,坐了下来,紧接着尝试写字。
“这....”
朱凝云美眸微张。
这也太流畅了,很轻松的就将字写了出来。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力道大小,线条始终差不多粗细。
她又不停地写写画画。
发现这钢笔,竟然不用蘸墨,能一直这样写下去。
“逍郎,这钢笔是你做出来的?”
朱凝云惊讶问道。
“嗯...”
李逍虚心的点了头。
朱凝云激动道:“若是此笔能够普及,对于大明朝来讲,这将节约多少纸张,也无需磨墨这些繁琐之事...”
李逍摇头道:“凝云...这玩意没法量产,我只能制作出一支出来。”
“那...真是可惜了。”
朱凝云爱不释手,又在纸上开始写字。
“夫君,我这字很丑啊...”
朱凝云发现自己用这种纤细的笔,都不会写字了。
“凝云,不如我教你?”
李逍嘿嘿一笑,这叫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伱教我...你那字...咦?”
朱凝云看向李逍写的字,竟然如此好看,愧疚道:“原来逍郎的钢笔字写得这么好看,只不过不会毛笔字罢了。”
李逍的钢笔字,就是正楷,十分漂亮。
这样一来,两人几乎相反了。
“夫君,你这是摘抄这些文章吗?”
朱凝云又发现了,李逍桌面上的钢笔字,是抄的那些扭扭捏捏的毛笔字写的文章。
“嗯,这些是我以前在老家写的。”
“现在来了这边,我想用好一些的纸张抄录下来。”
“免得时间长了,遗失掉了。”
李逍将文章拿了出来,差不多有一大摞。
这些都是以前自己在大树口村里面写的...红楼梦!
没错,那时候的李逍想要在历史上留下些什么,另外赚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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