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大婚之礼,情定终生! (第2/2页)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
便是此时朱凝云的写照。
殿前有一道碳火盆。
“凝云,过了今日,我们便是夫妻。”
李逍走过轻声到。
“嗯。过了今日,我们便是夫妻!”
朱凝云微微颔首,伸出左手,李逍牵着朱凝云的手,拉着她踏过火盆,代表着红红火火,沿着红毯朝着殿中走去。
“百年好合,百年好合”
嘭嘭嘭.
天真无邪的小朋友们,嘻嘻哈哈,拿着李逍提前就准备礼炮扭动,漂亮的礼花在天空荡漾。
拜堂之始,燃烛,焚香,鸣爆竹,奏乐。
李逍携手朱凝云,就位。
“香烟缥缈,灯烛辉煌,新郎新娘齐登花堂。”
马和高呼:“一拜天地!一拜天地之灵气,三生石上有因缘。一鞠躬!”
李逍二人拜礼。
“二拜日月之精华,万物生长全靠她——二鞠躬!”
“三拜春夏和秋冬,风调雨顺五谷丰——三鞠躬!”
众目瞩目下,李逍和凝云三连拜。
“水有源,树有根,儿女不忘父母养育恩。”
马和高呼:“二拜高堂。一拜父母养我身——一鞠躬!”
“二拜爹娘教我心——二鞠躬!”
“再拜和睦黄土变成金——三鞠躬!”
李逍二人,朝着正坐上的朱棣和徐妙云鞠躬拜礼。
“好!好啊!哈哈哈.”
朱棣此时的开心,都写在脸上,和王妃一起将二人扶起,送上祖父:“祝你们永结同心,白头偕老!”
马和高呼:“夫妻对拜!”
话音落下,李逍缓缓转身,看向凝云。
而朱凝云,也是含情脉脉的看着对方。
李逍从身上拿出了那两枚,999K纯金‘真情永久情侣戒指’。
戒指分一男一女,十分精巧,李逍这枚是为金色玄鸟,而朱凝云那枚为金色祥云。
戒指凝聚在一起,组成了一个玄鸟祥云图案。
李逍将接着分开,轻轻拿起凝云的手,在无名指为她戴上。
这是李逍所处时代的规矩,为这份古代婚礼添上自己的一丝时代印记。
“凝云,这是我送给你的。”
李逍看着对方,深情道:“凝云,从今以后,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会不离不弃终身不离开直到永远!一生一世守护你!”
这是李逍的心里话,内心话,发自肺腑。
这些话,并不古代。
上一世,每当自己参加同学婚礼的时候,婚礼的司仪都会照理说出这样的一段问题。
无论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你都会不离不弃吗?
可上一世,即便新娘新郎说了愿意,可往往因为现实,生活的不如意,也会劳燕双飞,往日的誓言烟消云散。
那时,李逍就在想,明明作出了誓言,可为何是这样的解决。
如果是自己,既然说出,就要做到,这才是真男人!
无论是上一世,还是这一世,李逍都期待这样的爱情出现,不掺杂任何杂质的爱情。
自己很幸运,遇到了,遇到了她。
终于轮到自己了,李逍毫不犹豫说出了这样的誓言。
无论富贵贫穷,无论健康疾病,无论人生的顺境逆境,在你最需要我的时候,我都在.
话音落下。
在场的宾客都被感动到了。
没想到在燕王府能看到这样感人的一幕。
“呜呜呜好感人啊”
朱高燧感动的摸起来眼泪。
“我的眼睛,又进沙子了.”
朱高煦也摸了摸发红的眼眶。
朱棣和徐妙云二人,也不由心中感动无比。
“夫君.这戒指,很好看,我很喜欢我会永远戴着它.”
朱凝云感动得留出泪花。
在这一刻,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她很庆幸,自己虽然经过劫难,容貌尽失,可却得到了一个无可挑剔的如意郎君。
一个深深爱着自己的男人。
一个爱她内心,不在意她容貌的爱人。
如果上天再让她选一次,给他一次机会。
她还是会去选择在火海救人,失去容貌。
因为她想着,如果容貌还在,自己可能早就被父王或者爷爷赐婚,许配给了别人,那样,她就等不到最好的那个人,逍郎。
自己愿意等,哪怕付出所有代价,也要等到他。
而现在,他就在自己的面前。
朱凝云甚至感觉到,李逍进入了自己的心中,自己能时时刻刻的感受到对方的存在。
有这样感觉的,还有李逍。
原来,系统送的金戒指,并不是普通的金戒指,这样的戒指只要情侣双方一旦带上,就能有种心灵相通的感觉,冥冥之中,能感受到对方的所在。
没错,这系统送出戒指有定位功能,心灵定位!
今后无论李逍在哪,朱凝云都能感觉到。
而朱凝云在哪,李逍也能感受到
双方之间,再无秘密可言。
此刻,朱凝云泣不成声,这种神奇的感觉,让她以为是真爱的感觉,是高兴,是喜极而泣
“逍郎”
朱凝云从身上掏出两块玉佩,她也早已经为这一刻准备了礼物。
“逍郎,我们心灵相通,就连图案都如此相似.”
她抹了抹眼泪,旋即将两块玉佩拿起。
两块玉佩,用的极好的料子,通体翠绿是为帝王绿,绿色浓艳、色正、水头足,通透、纯净、无杂质。
雕刻玉佩的匠人,手艺也是顶尖,上面的祥云、玄鸟栩栩如生。
凝云的玉佩,竟然也是玄鸟与祥云,两人送的物件,竟是一样。
在场观看到这一幕的人,终于确认了一个事实。
眼前名叫李逍的青年,是真的爱上了郡主,并非贪图燕王府的荣华与富贵权势!
而燕王朱棣,对女婿也是极为器重,明眼人来的时候就发现,隔壁的府邸不叫郡主府,而是叫李府。
并非郡主的婚嫁,而是如普通人一般,真把女儿给嫁出去了!
“逍郎,你名字带逍,在我心中,你犹如逍遥的玄鸟,而我愿为云,永远在你身边,陪你翱翔。”
在她的心中,李逍如无所不能的、逍遥自在、翱翔九天的玄鸟,就这样落在凡间,遇到自己这样普普通通的女子。
朱凝云将玉佩系在李逍的腰间,随后看向李逍,道:
“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话落,两人对拜。
马和眼眶发红,主持了这么多次婚礼,这是最感人的一次。
他揉了揉发红的眼眶,高呼:
“礼毕!新郎新娘入洞房!”
男人最值得称赞的事情,便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李逍在今天,已经实现了一半。
燕王府,宾客瞩目之下。
迎亲队伍,张罗打鼓,浩浩荡荡,抬着轿子,带着厚重的嫁妆,将新娘从燕王府抬去了李府。
众宾客跟随来到了李府门前,傻了眼。
这燕王的女婿府邸,上面不是挂着郡主府,而是挂着李府。
可以见的,这大女婿的牌匾,是真大啊!
这下,真的没人敢小巧这个叫李逍的女婿了。
李逍领着朱凝云,一一回礼前来道贺的人,领了众人进去府内观摩一番,再差人热情的将人送回了燕王府入席。
而李逍和凝云二人,在童男童女、未婚嫁的弟弟妹妹的簇拥下,进入洞房。
打发了一圈金豆豆,喜糖之后,李逍就迫不及待的将门给关了。
“二哥、三哥,你们怎么不走呀?”
见朱高煦和朱高燧还偷偷在墙角站着,一位还未出嫁的妹妹露出可爱的虎牙问道。
“老二,你怎么不走?”朱高煦问。
“二哥,你怎么不走?”朱高燧问。
“母妃给我的任务”朱高煦回道。
“父王给我的任务”朱高燧回道。
“.”
感情,都是带着任务来的啊。
朱高煦掏出一把金豆子递了过去,“去去去,二哥、三哥有任务在身,你们先走。”
小朋友们拿着金豆子立马就溜走了。
而朱高煦和朱高燧两人,则开始躲在墙角,听声辨位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