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开第六十一章 牙尖嘴利的文乐渝 (第1/2页)
冬天下午五点半,天色已经全黑。
街上为数不多的灯光,把文乐渝和陆景瑶的影子拉的老长。
两个人已经在街上游荡了很久,谁也不主动说话,好似互相较着劲儿练闭气神功。
终于,还是年轻一些的文乐渝先开口了。
“你其实不应该来找李野的,你把钱寄到县二中,已经给他造成了很大的麻烦,
现在又来见她,是想让那场轰动全校的笑话,永永远远的流传下去吗?”
“.........”
陆景瑶猛地停住了脚步,看着平静冷淡的文乐渝,感觉自己心底的最后一条堤坝,在慢慢的崩塌。
陆景瑶从二粮店出来之后,心情就一直未能平静,
胡曼、韩霞等人对她的抵触,让她无法理解之余,又感到黯然神伤。
她们曾经也是一起学习、一起奋斗过的同学,互相鼓励着争取自由、改变命运,但是当陆景瑶成功上岸之后,为什么不能获得应有的祝贺呢?
但这还没什么,坚强的陆景瑶可以不在意胡曼等人的态度,毕竟双方已经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以后也不会有什么交集。
但是文乐渝不同,她是陆景瑶实心实意在意的“妹妹”啊!
可现在就是这个妹妹,却在这寒冷的冬天,吐出了如此冷漠无情的质问之语。
“小渝.......我以为你能理解我.......我们都是被命运抛弃的人.......我们必须自强,改变自己的命运.......”
陆景瑶使劲吸了吸鼻子,昂起了头,梗起了脖子:“难道努力改变自己的命运,也有错吗?”
文乐渝面无表情的,看着坚强起来的陆景瑶,冷漠的道:“改变命运,是你的自由,但伤害别人,却是你的过错,
不要用什么狗屁的自由,来掩盖你背叛的事实,更不要把它当成武器,一而再再而三的伤害别人。”
听了文乐渝的话,陆景瑶忍不住的一阵心慌,但她马上大声的道:“我没有故意伤害别人,是李野不争气,
我的所作所为,都是合法的,郭嘉法律规定婚姻自由,我欠他的东西都还了.......”
“不~!”
文乐渝断然呼喝,打断了陆景瑶的话,然后举起胳膊,直指陆景瑶的胸口。
“你,背叛了他,背叛了纯洁、神圣的爱情。”
“.........”
陆景瑶好似中了虚空点穴,慌乱的倒退了好几步。
“爱情”,在文学中是多么崇高的字眼,但半年多来,陆景瑶却无时无刻在刻意的躲避这两个字。
两人再次沉默,良久之后,陆景瑶才苦笑着道:“小渝,你跟李野这才接触几天,怎么就被他勾掉了魂儿了?”
“几天?呵.......”
文乐渝讥讽的笑了笑,低声道:“其实人没那么复杂,看清一个人,也许几分钟就够了。”
“..........”
陆景瑶眼前的女孩儿中邪了,但是紧接着,文乐渝就说起了一桩陈年往事。
“你还记得去年,带着我去偷人家玉米的事儿吗?”
“呃~~”
陆景瑶愣住了,因为文乐渝说的事,让她感到很尴尬。
当时文乐渝和柯老师刚到刘桥乡不久,因为陆父和柯老师同在学校代课的原因,两人算是认识了。
那年夏末,陆景瑶、陆自学邀请文乐渝吃“青棒子”。
在食物供给严重不足的时代,带着微甜滋味的青色玉米,是乡下为数不多的美食。
文乐渝禁不住陆景瑶姐弟的“热情”,跟着两人去了乡政府北面的玉米地,到了那里才知道,陆家姐弟所谓的“邀请”,竟然是“偷”。
其实在那个年代,偷玉米这种事儿并不稀奇,很多下乡知青都干过这事儿。
可文乐渝没干过呀!这万一.......
怕什么来什么,也许是那片玉米地被人祸害的太厉害了,那天恰好有人“看坡”。
看坡的人是个老头儿,腿脚不便,但他有一条大狗。
一点偷盗经验都没有的小哑巴,被那条大狗一路追撵,慌乱之下没有跳过那条小河沟,一歪身子就栽了进去。
前边的陆景瑶想要回去拉文乐渝,但是远处的老头儿已经追了过来,弟弟陆自学死命拉着她,狼狈而去,连鞋都跑掉了。
不过那天文乐渝没被抓住,陆景瑶只记得她一身泥水的逃了回来,泥猴子一般脸都看不清了。
反而来刘桥乡找陆景瑶的李野,被逮了个正着,成了“偷玉米的贼”。
当时陆景瑶百思不得其解,问李野,李野也没说,反正不是什么好事儿,大家很快也就选择性的遗忘了。
可是现在文乐渝突然说起来,陆景瑶直觉性的认为,李野和文乐渝当时发生了交集。
果然,刚才还异常冷漠的文乐渝,眼睛湿润了。
“你们知不知道,当时我的脚崴了,踩在水底的污泥里,连站都站不住,而那条大狗,就在我的头顶狂叫。”
“你们知不知道,像我这种身份,如果被人抓住偷盗,会给我的妈妈带来多大的麻烦?”
“但你们没有回来拉我一把.......你们只是让我快跑......我是傻子吗?我自己不知道快跑吗?”
大颗大颗的泪水,从文乐渝那大大的眼睛中涌动了出来,顺着她的小脸,滑落到棉袄领子上,结成了一颗颗的冰花。
她永远忘不了当时的情景。
那只大狗畏水,没有立刻跳到水沟里撕咬她,但它不断的围着文乐渝吠叫,已经把那个老头给引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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