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九章会玩的公孙瓒 (第1/2页)
第三百零九章
华夏自古便是农耕文明,好处是手头能有存粮,能填饱肚子,社会也就趋于稳定。
而一切的发展,都要建立在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上,也只有这样,才能配称之为一个文明。
随着人口繁盛,战争的潜力也就越来越大。
但农耕文明也有一个坏处,那就是大量人口在田间劳作久了,人也就温顺起来,难免忘记了弱肉强食的生存本能。
如此一来,周边那些不会种地,朝不保夕的游牧民族,自然也就盯上了华夏文明手中的存粮和财富。
正所谓邻居囤粮我囤枪,邻居就是我粮仓!
这些以游牧为生的异族,不事生产也就罢了,还茹毛饮血,争勇斗狠,所以才被称之为蛮夷。
但不可否认的是,他们的战斗力确实不容小觑。
田间地头的百姓,自然比不上生在马背上的蛮夷。
最关键的是,古代边境战争,骑兵就是真正的无冕之王。而异族手中的战马,可比华夏文明要多得多。
在主力兵种比不上胡人的情况下,公孙瓒在征伐塞外的过程中,逐渐摸索出了属于自己的一套打法。
这套打法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便是远近搭配。
胡人最擅长且最厉害的战法,便是骑兵冲阵。为此,公孙瓒便打造出了一只长矛军,用以阻挠胡人的攻势。
一丈有余的长矛一排排顶在最前面,完全可以起到类似拒马枪的作用,且能任意移动。后排再配上弓弩手,用以缓冲胡人的冲锋速度。
双管齐下,往往就能把胡人的骑兵优势给死死限制住。
没了骑兵优势的胡人,在成建制的步兵方阵面前,就是待宰羔羊。
第二招,名叫一力降十会!
战争打到最后,拼的始终是战斗力。
为此,公孙瓒不惜花费重金,组建了一支数千人的轻骑兵军队,号曰:白马义从。
这支骑兵,可不是董卓的飞熊军那种重骑兵。
因为主要是对付胡人,所以得在速度上下功夫,重骑兵花费代价太高,且速度又不行。所以这是一支以骑射为主的轻骑兵,但整体兵员素质,可要比胡人高上了不止一个档次。
长矛配合弓箭阻挡胡人的攻势,白马义从正面击溃和追击,这三个兵种彻底成型之后,公孙瓒自此纵横塞北,再无敌手。杀得胡人心惊胆颤,望风逃窜。
谁曾想今日,其中一种战法居然用在了臧霸身上。
但效果却是立竿见影。
五千骑兵还没冲到严纲阵前,便被一阵阵箭雨射得抬不起头。
臧霸这个倒霉催的,因为冲在最前面,身上也被射了几箭,好在都不是要害部位,并不影响战斗力。
伤害性虽然不大,但侮辱性却极强,臧霸被气得暴怒不已,恨不得立刻冲进阵中把严纲碎尸万段!
自征战沙场以来,哪儿吃过这种哑巴亏啊。
“快些,冲快些!”
臧霸大吼道,期望快速冲过敌军的箭雨覆盖范围。
等好不容易冲过去了,臧霸还没来得及高兴,眼前的场景就让他大跌眼镜。
只见敌军阵前,却是整整五排长矛手笔直而立,矛尖都被磨得蹭光瓦亮,锋利无比,在阳光的照耀下,泛着冷冽的寒芒。
“这……也太长了吧!”
臧霸失声叫道。
刚才离得远还看不清楚,现在靠近了,臧霸顿时心生绝望。
这长矛的长度……简直比自己的命还要长!
这他娘的要是一头撞上去,那下场……
但此时此刻,犹如弓箭上弦一般,臧霸已经没了后退的余地,索性心一横,挥刀冲了上去。
数千骑兵与两千名长矛手正面相撞,瞬间爆发出了一个难以形容的场面。
是真正物理意义上的爆发,无数的残肢断臂混合着鲜血飞溅而出。
被长矛刺入身体的战马在疯狂嘶鸣哀嚎着,剧痛驱使着战马狂躁奔腾,又将周围的一切撞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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