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县衙无断母狠心,偏室母子留决意 (第1/2页)
小兰母从这个小巷之中,踉踉跄跄的跑了出来,询问大街上的路人县衙的所在。路人看到她如此狼狈的模样,也知晓定是受了恶人的欺负,便好心的给她指出县衙的为止。
小兰母在城南找到了县衙,慌慌张张的跑了进去。
一个门口的衙役将其拦下,说:“有什么事情吗?”
小兰母着急的说:“我要报官。有人拐骗了我女儿,还掳走了一个小男孩,还有我身上的伤都是他们打的。”
那衙役看到小兰母衣衫褴褛,衣服上血迹斑斑。随后,这妇人一抬头,又看到这妇人面容已是鼻青脸肿,额头也有着已经干了的血迹,说:“你随我来。”
便带着小兰母走到县衙里面,对着师爷说:“师爷,这有人报官,说是有人拐骗了她女儿,掳走她儿子,还打伤了她。”
“不是我儿子,是别人家的儿子,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
那师爷道:“你可看到他们是何人啊?”
“就是那醉春楼的人!”
师爷一听“醉春楼”的名字,心中打一哆嗦,听说这醉春楼可是有着不小的后台,而且去的大多都是些达官显贵,这怎么是自己一个小小县衙敢管的,想着不通报县长了,自己把她给打发走。但是,脸上却是没有露出什么太大的表情,说:“你确定是醉春楼?没有证据的事,可不能乱说啊。”
“他们说了,他们是醉春楼的人了。”
“他们说?他们说是就是了?没准是胡口乱说的。”
“是与不是,请大人,您带人过去查证一下不就清楚了。”
这师爷一看这夫人穿的破破烂烂的,而且听口音不是本地人,反问:“你是哪里人?姓甚名谁?”
“小妇人是山东人氏,我丈夫姓方,我姓冯。”
这师爷继续不紧不慢的问:“方家冯氏,你把事情经过给我说一下。”心中却思索着该如何将她打发走。
冯氏开始诉说着当时的情况,当她说到自己反悔不卖女儿的时候,这师爷打断了她的话:“你自己中途反悔不卖的,还说是人家拐骗了你女儿!”
冯氏一脸委屈的说:“可是,小妇人不知是卖给了妓院啊?以为是。。。”
师爷训斥道:“卖到哪不都一样嘛!反正都是卖了!卖了,就说这个女儿跟你没有任何关系了,懂不懂?”
“可是。。。”冯氏随即又想到,“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孩子也被他们抓走了。”
“说来听听。”
“有个七八岁的小男孩,从天而降,还和那四五个人搏斗。本来他已经挣脱了,然后又来了一个男人,他跑的很快,然后把他打晕,带走了。”
“你在这里编故事呢?七八岁的小孩打四五个人?跑的很快的男人?你当我是三岁小孩呢?”
“我说的都是真的!”
“满口胡言,来人,把这个疯婆子轰出去!”
“那孩子说,说他是。。。”李震天这个名字还没有说出来,就已经被几个衙役架住,赶出了县衙。
冯氏躺在地上,茫然无措,爬起身之后,好像想到了什么,又往那巷子里跑去。回到这个巷子之后已无人在此,那个后门也已经紧紧的关上了。颓然的走在大街上,看着两旁买着东西的商贩和人来人往的行人,这繁华的开封城与自己显得是如此格格不入。走到了一个买馒头的小贩面前,咽了口唾沫,走上去说:“老板,能不能给我两个馒头?”
这小贩看着冯氏,说:“你有钱吗?”
冯氏不好意思的说:“我先赊着,过两日就给你。”
“那对不起,小本生意,概不赊账。”
此时,一个人走了过来买馒头,小贩掀开了笼屉,正给那人打包馒头。这冯氏顾不得那笼中馒头的热气,伸出双手,也不顾腿脚上的疼痛,抓住两个馒头就跑。
这小贩见着情形,一边给人装着馒头一边喊:“哎哎哎!有小偷!有人偷我的馒头啊!”
冯氏横冲直撞的跑出人群,回头看到没人追来,才慢慢的停下了。馒头的热气将冯氏的手烫的通红,冯氏看着这两个馒头,流着眼泪,也不知是因为被馒头烫伤而流泪还是为了别的事情而流泪。
天逐渐昏暗下来,夕阳还存留着一丝丝的光线下,冯氏一瘸一拐的走到了城边的一个草垛旁边,掀开一块干草,低着身走了进去。在这狭小阴暗的空间里,一个四岁的小男孩躺在地上干草上,不停的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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