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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六章 整治陋习,从北方开始

  第四百三十六章 整治陋习,从北方开始 (第1/2页)
  
  村庄边大树下,赵骏听到吃绝户以及卖人妻女的事情,脸色不是很好看。
  
  吃绝户,封建社会一大骇人听闻的陋习。
  
  一般情况下是指一对夫妻死后,无儿无女,没有子嗣继承。
  
  他们生前所置办的田亩地产、房屋地基,金银珠宝,就会被其余地主乡绅霸占。
  
  其中田产和房屋会被变卖,换成钱财。然后乡绅用这笔银子在村里大摆流水席,宴请村里的每一户人家,直到把钱吃完为止。
  
  这种现象算是比较正常的,毕竟人死灯灭,古代乡村又是个封闭社会,没有人继承的话,还不如普惠村庄。
  
  而另外一种情况是一对夫妻死后无儿无女,不过有兄弟姐妹之类的亲属,那么大部分财产都会被他们的兄弟姐妹瓜分,至于办不办流水席就看他们自己的心情。
  
  反正继承兄弟姐妹的财产也属于正常现象,这样吃绝户的就不是村子里的人,而是这对夫妻的亲属。
  
  但同时也存在着一种极端。
  
  那就是男主人死了,可死后没有儿子,或者儿子还比较年幼,没有长大,那么宗族亲属同样会瓜分他们的财产,哪怕女主人还在都没有用。
  
  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鲁迅,鲁迅父亲在他十五岁时病逝,宗族就开会把他们家财产瓜分,一时间家境益艰,世态炎凉。
  
  而鲁迅还算好的,至少家中有男丁,因此还给他们留了一些房屋和土地,不至于把他们赶出去。
  
  其余大多数情况则是如果家中没有男丁,只留下妻女,下场往往非常惨。
  
  除非女主人娘家背景强大,否则赶出去流落街头都算是轻的,严重者甚至被卖去青楼或者干脆打死一了百了。
  
  不过卖去青楼与打死毕竟有悖人伦,所以为了防止村里人指指点点,亲属们一样也要置办流水席,把死者一部分财产拿出来搞宴会,堵住村里人的口实。
  
  现在赵骏听到这样极端的案例出现在自己面前,心里就很是不舒服。
  
  旁边江大郎见他脸色难看,低声问道:“知院?”
  
  “没事,先回去吧。”
  
  赵骏摆摆手。
  
  “是。”
  
  众人随即向着车队方向走去。
  
  过桥之后,杨告杨察王安石等人就走了过来。
  
  杨告最擅长察言观色,见他脸色不好,便问道:“知院,怎么了?”
  
  “民间诸多陋习,让我担忧啊。”
  
  赵骏叹道。
  
  随即就把吃绝户的事情说了一下。
  
  他接着又道:“配女儿骨,吃绝户,还有其余典妻女、农奴,还有南唐时期士族流行的裹小脚都是糟粕,残害了不知道多少百姓,特别是女子,迫害尤为严重。”
  
  “不止。”
  
  王安石摇摇头道:“据下官所知,南方还有杀婴、活人殉葬、活人祭祀之说,尤以两湖、两广、福建路等地最为兴盛,活人殉葬多以女子、孩童,活人祭祀则用男子,尤以儒生、僧侣最佳。”
  
  陈希亮也说道:“是啊,我当初任长沙知县,曾听说过有浏阳乡民,例只养二男一女,如果多了就会溺毙。也曾听闻本地有祭祀之风,中原常祭五显神、四相公,南方常祭稜睁鬼、五通神,平时常以牲畜为祭,却有那走投无路者,妄想一夜富贵,则杀人活祭,当真是目无法纪。”
  
  “说起这祭祀,我曾听一位在鄂州任职的同僚说过,湖外风俗,用人祭鬼,每以小儿妇女,生剔眼目,截取耳鼻,埋之陷阱,沃以沸汤,糜烂肌肤,靡所不至。”
  
  “还有那杀婴,以前真是屡见不鲜,之前就有岳、鄂间田野小人,贫者生子多不举,初生便于水盆中浸杀之。若是男孩还好,现在国家昌盛,乡民不能说锦衣玉食,但也多衣食无忧,就怕女子。”
  
  “不错,我听说南方尤讳养女,初生辄以冷水辄杀之。其父母亦不忍,率常闭目背面,以手按之水盆中,咿嘤良久乃死。”
  
  “唉,我在地方为官也听说过这种事情,真是让人闻者落泪,听着伤心啊。”
  
  赵抃、杨察、苏涣、李孝基等人也纷纷说道。
  
  “唔”
  
  赵骏的眉头就更紧了,随后摇摇头道:“当真是骇人听闻,令人发指,大郎。”
  
  “知院。”
  
  江大郎连忙过来。
  
  “你派人通知一下临城官府,再让官府的人把当地农会负责人叫来。”
  
  赵骏说道。
  
  “是。”
  
  江大郎随即让人拉来几匹马,带着数人飞速离开。
  
  赵骏双手背负在身后,严肃地对众人说道:“我知这陈规陋习,不是一时半会能够改变,但既然让我遇到了,就决不能袖手旁观。此次我行走天下,势必要正风气,养道德。南方的问题根深蒂固,可能不是一时半会就能解决,但北方的风气还没那么顽固,诸位随我一同荡涤肃清这毒瘤。”
  
  “尊知院令。”
  
  众人纷纷拱手应下。
  
  赵骏就回到了马车当中,坐在车里闭目养神。
  
  对于这样的陋习他也听说过,事实上作为学历史的人,他知道很多古代的陋习陋规,以前也在历史书里看过很多起这样吃人的记载。
  
  穿越过来之后,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有的时候大理寺断案,也会出现各种各样离奇的案子,牵扯到这些封建压迫。
  
  以前赵骏并没有把重心放在整治这种情况上。
  
  不是他不在乎这些被压迫者人的生死,而是相比之下,当时他面临的环境比现在恶劣得多。
  
  大宋三冗严重,苛捐杂税无数,大部分百姓水深火热,吃饭穿衣都是问题,又怎么能管得了这部分陋习?
  
  因此他必须先解决朝廷的财政,解决绝大多数百姓吃饱饭的困难,将房子里的大窟窿补上,才能治理这些缝隙和小毛病。
  
  另外则是古代皇权不下乡,在封建社会王朝对乡村缺乏有效控制手段,往往就需要本地宗族或者地方地主豪绅帮忙管理,自然也就无法改变宗族进行私刑。
  
  就像鲁迅的家产被宗族叔伯霸占,他却求告无门一样。
  
  综合两点,赵骏一直没有对基层进行大幅度革新,目前停留的新政方面,大多都只是涉及到官员、地主以及普通百姓赋税方面的变动。
  
  至于对基层百姓的道德要求,法律限定,有,但涉及得不是很多,并且地方官府也不是全能的。
  
  一个县的县衙没有能力掌管全县的百姓,很多案件和事情并非没有发生,而是没有上报到县衙去,就成为了“民不举、官不究”。
  
  所以很多时候报到县衙,再从县衙报到州府、路府,最后乃至上到中央的情况就少之又少。
  
  让朝廷就出现了一种地方上风平浪静的错觉。
  
  但如今却大不相同了。
  
  赵骏虽然还未对基层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可对北方的农村也已经有过一定的变动。
  
  比如不允许私自设立公堂,不得限制宗族人身自由,妾生子享受同样的地权、继承权以及教育权,以此来瓦解宗族的力量。
  
  同时一县的乡野几个村庄可以联合起来组建,农会内部为了防止有人不爱惜公共器具或者将据为己有,并没有由官府出资放置农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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