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原则文学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106.位无王影(四)

106.位无王影(四)

  106.位无王影(四) (第1/2页)
  
  诺顿在水下50米的深处随波逐流,足以击穿钢铁的涡流就在这个深度开始向上发射,短暂地凝聚之后迸发加速,水中产生剧烈的音爆,直冲江面的水流宛如音乐节上此起彼伏的喷泉,这不过这喷泉杀机四伏。
  
  同时拥有龙的力量和过往身为人类的经验,这让他很谨慎,没有选择用肉身上去近距离破坏那些舰船,因为他的身躯并不完整,卡塞尔的人有备而来,自然会针对他准备合适的武器。只要保持着这个深度缓缓推进,就总能把那些人一一干掉,持续下去胜利就只是时间问题。
  
  这样的战术又让人自然而然地想到星际争霸,那是个很有意思的游戏,成功将rts这个小众的类型推向广大人民群众的视野。想来每位少年深夜的时候都做过成为将军指挥千军万马的美梦,那种类型的游戏确实满足了很多人的妄想,现在回想起来在星际争霸里奋战的那么多个日夜,竟然在某种程度上比过去真实的战争更加有趣,至少没有焦黑的人形在你面前奔跑,也不会有坠落的烈焰点燃苍白的战骑,惊险刺激却又无声无息。
  
  人类真的很让人惊喜……他们没有言灵那样强大的力量,却极富创造力去将他们天马行空的想象变为现实。如果横向对比一下,龙族们大概才是最无聊的生物,因为大家根本就没有娱乐方式这种概念,只是凭借自己的喜好去做自己想做的事,通常这些事又和其他人的想法背道相驰,好比有的人喜欢趴在金银财宝上睡觉,而有的人没事就这里撒野那里搞事的要找人打架。
  
  诺顿无声地笑了,直到这一瞬间他才明白过来为什么龙族分明看不起人类,却还要借助他们的样子,绝非什么隐匿身形好在人类社会中潜藏下去之类的理由。七宗罪孽原本就是龙族用来审判自我的概念,其罪之一名为嫉妒,像龙族这样进化树上的极致,反过头来却嫉妒着渺小软弱的人类,尽管任何一条龙都能轻易地杀死成千上万的奴隶,可这些人类手里始终掌握着龙族永远都得不到的东西,这种感觉真叫人失落,比在武力上的失败要痛苦千百倍。
  
  不过这些都过去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记忆的回归,龙族的战鼓之心又将重新缓缓点燃,纵使那部分人类的记忆已然无法忘却,强大的龙族基因会再度召回属于君王的盛怒。遥远的过去这片土地曾隶属于繁荣的龙族文明,人类只不过是卑劣的偷窃者,他们一直都害怕龙族的回归,不断想办法要把龙族埋葬,而帝王们终将以王者的姿态归来,用他们的怒吼让世界明白谁才是真正的主宰。
  
  大量的空气泡飘过诺顿身边,他睁开眼睛,不知何时整个水下已经满是这样成千上万的气泡,仿佛小孩子们吹起肥皂水的乐园。在他的视野中,无穷无尽的风元素正在这里激荡肆虐,带来海量新鲜的空气,鱼群被过量气泡撵的到处乱窜,水元素也因为忽然出现的大量风元素出现了紊乱,蓝色和青色的线团交织在一起,简直像被猫咪揉搓过之后那样满目疮痍。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能够让整个江水都泛滥起来的风,这种力量已经超越了人类所能掌握的极限。诺顿伸手触碰那些纷乱的气泡,陡然破碎的内部涌出让他熟悉的微凉气息,那是宛如站在春日花园里张开双臂迎接的荡漾轻风,但同时也可以是黑云暴雨之下勐烈怒吼的飓风,强弱只在一念之间,刚柔并济。
  
  脑海中隐隐闪过一对姐弟的身影,这些天来诺顿想起了很多事情也忘记了很多事情,古老的智慧在过于漫长的岁月中多少有些磨损,他想不起来那对姐弟的名字了,只是还记得彼此间曾是至亲的兄弟姐妹。
  
  天空与风之王,四大君主中最为神秘的双生子,就连同为龙族的诺顿都对他们知之甚少,唯独这种刻在骨子里的风之元素是无论如何也不会忘记的,风可以为任何人助威,也可掐灭任何人的力量。
  
  是他们来了么?可他们又怎么可能会去帮助人类?
  
  诺顿搞不清楚,唯一能明白的是这阵风绝对站在他的对立面,大量干扰让基于水元素的言灵被大大削弱了,这是炼金学中的法则,每种言灵都是单独且相对纯净的元素力量,只有极少数如来茵那样的东西可以同时使用多种元素。
  
  他没有办法,只能取消了那些水属性的言灵,拔出一把罕见的青铜剑,剑身上有金片的花纹火焰,另一面则是钩喙兽首纹,整个剑身直而细长,并不是很锋利,看得出基本是作为饰物来使用的东西。
  
  中国古代有剑是百兵之尊的说法,皇帝的佩剑往往都只是坠有九龙缚丝剑穗的饰品,不会真的去战场上砍人。如果一位君王被迫拔出了这样的剑,大概率敌人已至,身前再无近臣可言,死期也就快到了。
  
  这是诺顿身边最后一把炼金武器,他的武器本应该是那位龙侍参孙,精密的活体炼金矩阵加上全新的炼金骨骼,世间恐怕没有什么武器可以与她匹敌,那是炼金术登峰造极境的产物。但参孙已经被他赶走了,他不是不明白参孙对自己漫长的爱意,只是在他的立场上无法去接受,他为数不多的感情都放在了弟弟身上,心中的位置就那么多,给了一个人,就没有其他人的立足之地了,可惜参孙那个执拗的病娇又不会懂。
  
  诺顿带着那把无名直剑,笔直地向上游去,人类混血种大概还不知道龙族真正的战斗方式吧?以他们那样彼此间庞大的身躯和基本相互对等的实力,言灵已经没什么大用了,真正能起到决定性作用的唯有冷兵器,所以每个君王生来就是近战的大师。
  
  凡王之血,必以剑终!
  
  这几乎是一句刻在龙族历史上的诅咒和预言,所以诺顿也把这句话打造在七宗罪上。如果有一天龙族悉数死去,那么他们的结局必然是被无数的刀剑钉死在蛮荒的大地上,那才是弃族应有的结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顶级神豪 史上最强炼气期 全职法师 大小姐她总是不求上进 许你万丈光芒好 麻衣神婿 绝代神主 我不想继承万亿家产 寒门崛起 机武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