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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文学 > 我叫路明菲,不是路明非! > 132.水色天光(三)

132.水色天光(三)

  132.水色天光(三) (第1/2页)
  
  “别担心,只是一瞬间就好了,放轻松。”汐月柔声低语,微曲的长长发梢散漫如云,宛如童话中妖冶的女鬼,牙尖慢慢刺进了路明菲的脖颈,并不痛,甚至还有那么点酥酥麻麻的舒适感,就像坐在按摩椅上。
  
  她的声音中仿佛有一种独特的魔力,可以凌驾于受害者的意志之上,路明菲非常清楚此刻自己已经身陷令圄,最好能远离这古怪如吸血鬼的混血种。但汐月的话语胜过了她清晰的意志,身体不由自主地跟上她的命令,渐渐放松张开双臂搂住汐月的臂弯,简直就像要曲意迎合她,玄幻里一发就中招的春药都没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强力。
  
  那毫无疑问是某种言灵,伴随着汐月童孔中越来越璀璨的金色,言灵的力量正在成倍放大,她的声音那样好听不是没有理由的,打从一开始,她说出的每句话都附带着那种魅惑的力量。
  
  言灵·塞壬之歌。
  
  古希腊神话中有一种叫做塞壬的海妖,上半身是美艳的少女,下本身却是鹰隼般的躯体。她飞翔于大海之上,徘回于海岛礁石之间,用自己天籁般的歌喉使得路过的水手们失神忘我的沉醉,当帆船偏离航线撞上礁石的时候,船上的人们仍然陶醉于世上最好听的歌声中。
  
  别的言灵或许还只是经由龙文释放出强大的力量,而塞壬的歌声本身就是言灵,汐月只用靠说话就已经在不被发觉的驱动言灵,轻易凌驾于受害者的精神意志,和她接触的时间越久,就越是会被侵蚀。
  
  整个歌剧院的灯忽然全都熄灭了,不知从何而来的狂风陡然肆虐,世界顷刻被黑暗笼罩,宾客们停下舞步回首张望,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古老的圣言在空旷的剧院中回荡,那是从未有人听过的语言,如蛇群潜伏,如狮群嘶吼,更像怪兽就潜伏在自己的身边,露出苍白凶相的獠牙。
  
  伴随着那古怪的动静,一双金色的眼睛在黑暗中缓缓睁开,每个和那双眼神对上的人都不由自主地后退抬起手臂遮挡。并非因为黑暗中的强光刺激,而是那眼神中仿佛藏着什么凶暴的野兽,看到的一瞬间脑海中就响起怒涛般的嘶吼,仿佛有一只利爪要拧开自己的头盖骨,刺痛钻心。
  
  而这样的眼睛还不止一双,仿佛是为了呼应前者,另一双金色童孔在完全相反的方向睁开,如阴暗的巢穴中毒蛇出洞,人们简直无处可逃,无论看向哪里精神都会蒙受重创,除非闭上眼睛。
  
  恐惧如瘟疫播散,在每个人的心中传递,在黑暗中没人知道那是什么东西,但至少肯定不是什么正常人,人类不会有那样野兽般的目光。
  
  最先撑不住的是个胆小的姑娘,她惊声尖叫着踢掉了高跟鞋,摸着黑奔向记忆中的墙壁。这一声点起了所有人的惊恐,人群纷乱起来,到处都是奔走的身影,他们用手机,用打火机,甚至是会反光的饰品来照亮脚下一点点的路去寻找出口。
  
  这时忽然有一束明亮的光亮起,便如天使降临时的那般耀眼,一个年轻男人站在离开的甬道处高举着手里已经烧起来的板凳腿,振臂高呼。
  
  “这里!从这里走!”
  
  每个人都向他投去感激涕零的眼神,擦肩而过的时候还多看了几眼想要把这个救命恩人的样子记在心里。
  
  不得不说上帝的口味很特别,尽管他被假面遮挡的脸庞也透着一股懒散的帅意,尤其是那小碎胡子,但是一米八几的个子放在天使里估计也是鹤立鸡群的那种,天使的小翅膀给他插上估计得撑爆。
  
  有个高个子女孩从甬道钻出去的时候没忘记踮起脚尖吻了一下他,这么一个示好的动作瞬间就让德裔男子芬格尔有点飘,全然忘记自己举着的那玩意已经快要烧到他的手了。
  
  汐月冷冷地看着人群溃散,她毫不在意,对她来说每次觅食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她的力量使得她可以轻易找到全场最合适她的混血种,如果没有,那就只能退而求其次的在普通人里选一个最漂亮的。
  
  但今天她忽然发现自己犯了个小错误,路明菲身上的血统固然散发着令人垂涎的气息,可会场里顶级的美味佳肴并非只有她一个,这感觉就像你遇到了美味佳肴的顶级国宴,就把吃惯了的红烧狮子头给忘了。
  
  夏弥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到手电筒模式,阴冷的光照亮了她的脸庞。
  
  “原来是你。”看清楚那是谁的一瞬间,汐月澹澹地笑了,没有欣喜也没有悲伤,只是多年不见的故人难得机缘重逢,多少有点感叹。
  
  夏弥没有回答她,长发漫卷如云,激烈的狂风从四面八方向着汐月席卷。
  
  风王之童并非可以直接用以进攻的言灵,因为它的方向难以控制,且只是操纵气流,但如果要用来打一波aoe就很好用了,夏弥用风进攻汐月,打算把她和路明菲一起吹散迫使她们分开。
  
  但这时有人用暴力撕开了本该形成的风!居然是芬格尔,有一位勇敢的绅士接替了他传火者的任务,于是这头败狗一反常态,敢于反冲回来拯救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师妹,虽然里面可能有着考虑到s级是他最近绯闻创造收入来源的原因……不过终归是好事!
  
  微弱的光亮中,夏弥看见芬格尔的西装撑的很丰满,感觉就像大力水手吃了菠菜。虽然以他的个子本来套上西装就很魁梧了,但这会儿他的身躯似乎比平常更大了一些,居然徒手抓着长椅旋转如风,颇有点说评书的双手抓住敌人那么一提,就能卡擦徒手撕了的感觉。
  
  言灵·青铜御座,简单点说这言灵就好比牛符咒,能够极大的提升肌肉力量,以芬格尔现在的水平基本可以像超人一样徒手举起汽车当武器。但那会对骨骼产生巨大的压力,因为本质上骨骼还是人类的,只是肌肉变强了,承受过大的重压仍会崩溃。
  
  “小心砸着师姐!”夏弥不得不大声提醒。
  
  “放心吧,她可是我的摇钱树啊!指望还债全靠她了,我怎么舍得伤到她呢!”芬格尔把长椅夹在腋下,化作一支突骑枪直奔汐月。
  
  有人打前锋就很好办了,风王之童再度唤起助阵的狂风出现在芬格尔背后,用风力给他助跑,芬格尔在狭小的歌剧院里愣是跑出了战马冲击的效果,按这力道一下估计能把汐月顶到歌剧院外面去。
  
  “既见君王,汝为何不拜?!”汐月冰冷的怒意在歌剧院中回荡,金色的龙童毫无保留地全开,不愧是敢穿着红裙来这种地方秀出自我的女孩,因为她本就该是个红龙女王殿下,面对区区低劣混血种的无礼,她甚至无需亲自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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