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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朱皇帝给不了你的,我给

  第二十九章 朱皇帝给不了你的,我给 (第1/2页)
  
  滕县县衙。
  
  知县李义放下文书,端起茶碗,微微抬头瞥了一眼台下的典史黄琳,沉声说:“你在元廷时,曾做过吏员吧?”
  
  黄琳面色如常,镇定地回:“回县尊,小子在元廷时只做了三年吏员。”
  
  李义吹了一口茶汤:“你应该知道,新朝与旧朝大不同。元时,以吏治国。而我大明朝,则以儒治国!”
  
  黄琳微微点头。
  
  没错,元朝虽然也出过几本法律,嚷嚷着以儒治国,但实际执行上,全是“以吏治国”,大量行政、司法、公文、刑法等等,不是由当官的来办,而是由胥吏操办。
  
  元朝统治者的治国思路和放羊是一个思路:
  
  羊在圈里跑不掉,该薅羊毛就薅羊毛,死几只不要紧,只要羊群别起哄把羊圈给冲垮了就行。
  
  什么官,什么吏,管他呢,我的羊毛够数,羊圈还在,那就随你们折腾。
  
  元代法令极是繁冗,公文条例极为琐细,掌印正官想要看明白,估计得翻看个一两年。
  
  可元朝的掌印正官啥人,蒙古人,四等民之中第一等,老子是有特权的,让我翻书,不干!
  
  把羊毛给我,其他事你们这些吏员自己看着办。
  
  李义搁下茶碗,目光锐利地看着黄琳:“元朝的吏,善于上下其手。你如今为典史,是大明朝的官,会不会积习难改,依旧故我?”
  
  对于县衙而言,典史掌管缉捕、监狱,是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也就是俗话中的“未入流”,九品之下。
  
  虽然不入流,但典史的作用与地位不容忽视,在县丞、主簿缺员时,具体办事的就是典史。因此典史职务均由吏部铨选、皇帝签批任命,属于朝廷命官的范畴。
  
  黄琳惊讶地看着说话直接的县太爷,连忙说:“县尊,自归顺新朝,我可是兢兢业业,职责在身,从不敢忘。滕县有今日治安太平,也有卑职一份功劳吧,何来上下其手,何来积习难改?”
  
  李义承认黄琳的功劳。
  
  山东打下来的晚,大明开国初期依旧有些混乱,流贼土匪不少,典史等人确实抓过一些贼匪。
  
  只是,有功劳不等同于无过。
  
  李义见黄琳不承认,便拿出了名册,丢了过去:“你来告诉我,顾阫的名字,是如何加上去的?”
  
  黄琳捡起名册看了看,摇头:“县尊,这顾阫本就死在外面,记录在册是应有之事。”
  
  “黄典史,你仔细看笔迹,顾阫的名字与其他名字绝非出自一人之手。何况这种名册并非只有一本,非要查的话,去任城也能找出一本!”
  
  李义站了起来,一脸威严。
  
  黄琳眉头微皱,眼珠一转:“那此事就非卑职所能知,这种文墨上的事,我是不碰的。”
  
  李义拍了拍手。
  
  县丞金大车走了过来,押着年过五旬的书吏曹俗,至近前,直接一推曹俗,曹俗便惶恐地跪了下来,连忙叩头求饶:“县尊饶命,此事都是黄典史指使,让我模仿笔迹添上的顾阫二字。”
  
  “曹俗,你胡说!”
  
  黄琳脸色一变,怒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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