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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承认私铸铜钱合法?

  第一百八十三章 承认私铸铜钱合法? (第2/2页)
  
  顾正臣打开一看,顿时瞪大眼。
  
  公文的内容很简单,却令顾正臣有些不安。
  
  应天府府尹张遇林奏报:民间交易,杂以私铸铜钱,以故钱法不通。
  
  张遇林这话倒没说错,私铸铜钱流通量增加,必然会挤占洪武通宝的市场份额,想要让洪武通宝彻底占据主流,自是不太可能。
  
  问题不是出在张遇林身上,而是出在老朱的诏书里。
  
  面对私铸铜钱,老朱竟表现得十分克制,下诏:“自今遇有私铸铜钱,许作废铜送官,每斤给官钱一百九十文偿之!”
  
  顾正臣不知道老朱怎么想的,这份诏令摆明了是承认私铸铜钱的“合法性”,明面上的意思是,都不准私铸铜钱,当废铜送到官府处置。
  
  可给人的遐想却是:
  
  私铸铜钱没事,被发现了最多当废铜处理送至官府。
  
  加上每斤一百九十文钱的回购,等同于官府直接承认了私铸铜钱的价值,承认了这些私铸铜钱的购买力。
  
  这种操作直让顾正臣傻眼。
  
  打个比方,后世有人造假钱,如果领导站出来发话,但遇到造假钱的,许作废纸送银行,每斤废纸给多少钱回收。
  
  这样的操作,不是变相鼓励造假是什么?
  
  虽说废纸不是铜钱,没啥价值,但每斤多少钱回收赋予了它价值和购买力,人们自然而然也就不介意自己使用的到底是真钱还是假钱!
  
  顾正臣不知道老朱怎么想的,你可以默许私铸铜钱的流通与存在,毕竟洪武通宝数量不多,算是对“市场”妥协,但你不应该直接承认私铸铜钱的价值,更不应该呼吁百姓将私铸铜钱送至官府里去。
  
  百姓也不是傻子,手里握着一斤私铸铜钱,能买来四五百文的东西,送至官府只能换来一百九十文,这种亏本的事谁干啊……
  
  没人愿意干,反而会激发民间私铸铜钱!
  
  顾正臣没办法烤火了,必须写文书告诉老朱,这样做的后果很严重,可文书写到一半突然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
  
  老朱是个聪明人,胡惟庸又是个老狐狸,朝廷中多少重臣怎么可能看不到这点隐患?
  
  百思不解。
  
  顾正臣收起毛笔,沉思良久才突然明白过来。
  
  大明开国六年,是休养生息、发展的六年,可与发展的规模对比,铜钱的铸造速度始终跟不上,这确实没办法,这片土地上的铜矿确实不多,又经过了前面那么多朝代开采,一些容易开采的铜矿要么枯竭,要么难度加大。
  
  而这也就带来了一个明显的问题:
  
  钱荒。
  
  在朝廷无力解决铜钱荒的背景下,借助民间私铸铜钱弥补就成了必然。
  
  顾正臣将文书丢在了火炉上,看着文书一点点烧成灰烬,叹了一口气:“娘的,这群人还真是老狐狸,为了解决问题不择手段,若看不穿背后的问题,怕会落得一个头脑简单的印象……”
  
  看问题,不能只看问题的表面,必须深入思考其动因与实质才可。
  
  而朝堂之上掌握这种本领的人,不在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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