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要不要起义的更彻底 (第2/2页)
“况且,鞑子害死了咱父母哥嫂,咱还怎么能苟且。”
作为历史上能成为开国君主的人,朱元璋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没有选择留将来能够苟安的退路,且还在这时说起他不久前才接受的政治目标来,还看向章诚,一脸决然地道:
“那就抄!”
“至于怎么拉拢愿意一起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正礼的士绅也弃暗投明者,你们可有良策?”
朱元璋这么说后,章诚便拱手称是。
章诚就主动提道:“至于拉拢,我的意思,别的产业可以先不提,只是目前军饷要发粮,涉及到粮价布价下跌,为稳粮价布价,以免造成恐慌,我们应该先设官办商行。”
“官办商行?”
朱元璋问了一句。
章诚颔首:“没错!”
“为防止接下来发军饷后,然后有奸商也趁机炒低粮食和布匹价格,造成官兵们恐慌,担心手里的粮食和布匹留着会越来越不值钱,就也跟着大量抛售,进而导致粮食和布匹更加低廉,乃至让奸商们趁机抄底,到时候粮食和布匹价格就垄断在了奸商手里的这种情况,我们得有官办商行!”
“为的是在军饷发放时,拿银子以较高于市价的价格收购粮食布匹,使得粮食布匹不降太狠,在小降后一直处于平稳状态,然后在价高时抛出,既取了利,也平抑了物价。”
“这不是跟常平仓很像吗?”
冯国用这时忍不住问了一句。
章诚道:“是有些像,但也有不一样的地方!”
“常平仓取的利归官府,因而容易造成官吏侵吞所取之利,乃至破坏平抑物价的功能,如买进的是好米卖出的却是发霉的米;也有直接把赚取的钱挪用漂没,造成平抑物价的公款不足,而不能平抑物价。”
“而官办商行,首先明确了分利制度,即到时候赚取的商利多少归官府多少归个人,经营者因私废公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也改变了经营模式,官府不直接经营这种有平抑物价功能的商铺,而是把这个功能承包给了自己只能间接管控的商铺,等于没有经营权,只有分利与监督之权。”
“比如,我可以出一笔银子,上位也可以出一笔银子,你们或者谁也可以出笔银子,然后官衙也出笔银子或者以某种专收专卖的特权入股,然后大家分殳所得之利,且由出股者推选出经营者,而持股最大者可以一票否决,要求重新推选,经营者如果没有做到平抑物价和实现利益增长,持股最大者也可以有直接罢免权,要求重新推选出经营者。”
“顾名思义,官办商行的意思,就是持股最大者往往就是官府自己。”
“这样一来,官府虽然可以控制该商行有没有平抑物价,稳定民生,但不能直接参与经营,而避免有贪官污吏从中坏事。”
“即便贪官污吏借着官府之权强行扰乱经营,那出股者也会因为利益受损而干预,尤其是上位这样的主政者也以私人参与的话,则更能直接干预,而也更有打击贪官污吏胡来和保障市易良好秩序的动力。”
“总的来说,官办商行和常平仓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他不仅仅承担一种平抑物价的功能,还被要求这种功能必须通过利益增长的方式而实现,避免平抑物价的功能名存实亡,不然真要是推行以前的常平仓制度,会因为吏治而出现不一样的效果,吏治清明则能平抑物价,吏治腐败则反而害民。”
章诚说后,朱元璋道:“咱现在作为总管滁州之官,就算没有持什么最大的股,也有动力打击贪官污吏,而且很大!”
“但上位能保证将来所有主政一方的封疆大吏都这么有动力吗?”
章诚这时反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