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章 你捧捧我呗! (第2/2页)
“喂,胡主编,我要预支一笔钱。”
“要多少?”
“两千万!”
“这.......不符合规矩啊,虽然社里确实打算再加印三百万册.......”
“我的新书很快写完了。”
胡锐顿时来了兴趣:“新书?什么时候给我看看?你先发个开头来我看看呗!”
林哲幽幽的道:“前几天,秦川出版社给我打电话.......”
胡锐立马拍板:“三天,三天之内给钱你打到账上!”
“那行,挂了!”
“哎哎哎,新书.......”
林哲挂断电话,发现对面的几个人都死死的盯住他,高燕和柳母的眼神中满含警惕。
“林哲同学,我很郑重的问一下,你是哪位大佬的白手套吗?”
“不是。”
“洗钱?”
“我是守法公民。”
“那么你是怎么得到七千万的,据我所知,几个月前你的姐姐一天还做两份工。”
林哲瞥了高燕一眼,从自己的包里拿出一份版权合同,还有一本《多情剑客无情剑》,以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明细记录。
“嗖~”
合同和小说顺着桌面滑到了高燕面前。
“我就是这么赚到七千万的,我有详细的纳税记录,我的钱是干净的。”
高燕和罗玉娟立刻仔细的开始验看。
两个人的脸色很快变得古怪起来,罗玉娟是专业人士,当然可以认定合同和纳税记录都是真的。
两人把合同、记录推给了旁边的柳慧语和柳母,再次看向林哲的目光就完全不同了。
怪物?
妖孽?
闪闪发光的钻石林老五啊!
可惜我女儿才十四岁,嘶.......他也不过十八呀!
合适!
“哇,林老师,你......您竟然是古龙啊!”
小助理夏沫直接跳了起来,“啪”的拍了桌子。
“你怎么能把阿飞写的那么可怜呢?你让我流了好多眼泪.......”
“就是,你小小年纪怎么能写出......这样虐的小说?”
高燕也开始数落林哲,显然她也是看过《多情剑客无情剑》的。
屋内的所有人,只有柳慧语和柳母没看过林哲的小说,但是纳税证明却是看得懂的。
母女俩看向林哲的眼光,都有些歉然了。
不过高燕随后的话吸引了众人的注意力。
林哲先生,《多情剑客无情剑》的影视改编权,还在你手里吗?”
“当然,全部版权都在我手里。”
高燕点点头道:“那么再过一两年,等这本小说的读者数量涨上去,改编成电视剧的话,还真能捧红几个艺人.......”
如果论捧明星的能力,电视剧绝对比唱歌要强,毕竟一首歌最多捧一名歌手,一部电视剧可以捧一堆演员。
但是林哲摆摆手道:“这本小说的改变难度太大,我准备了另外一个剧本,捧几个一线二线的艺人还是很容易的。”
“..........”
寂静无声、鸦雀不语、落针可闻。
包间之内,十道灼灼的目光聚集在了林哲的身上,让他终于感受到了一丝丝的不自在。
“你们不要这么看着我,我考的魔戏戏文专业,编剧才是我的本职专业。”
凶狠的大猫,林哲的姐姐,林溪大小姐抓住了林溪的衣袖。
“小弟,你捧捧我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