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有女朋友了 (第1/2页)
他看着她,黑眸沉沉,面庞没什么表情:“房子我暂时是不会换的。”
她手机里传来游戏结束的声音,裴歌一把扔掉手机,抬头望着他,皱眉:“为什么不换?”
没等他开口,裴歌便嘲道:“江雁声,你不会真的很缺钱吧。”
在裴歌的认知里,他可能不富裕,但绝对不缺钱。
养活自己,让自己的生活质量提高一点那是完全没问题的。
但男人却反问她:“我为什么要换房子?”
裴歌往沙发靠背上倚去,美眸环顾了两圈这个地方,目光照旧带着打量,后面眉心的褶皱慢慢加深,她啧啧道:“我呆不惯这种地方。”
“那正好,请你以后不要再来了。”他淡淡道。
闻言,裴歌眉头挑起,她从沙发里跳起来,走到他面前,微微歪着脑袋:“哦,那不行呢。”
冬天的夜晚来的快,天色黑的早,这会儿外头已经漆黑一片了。
老旧小区不太隔音,能听到各种厨房炒菜声、小孩打闹声和狗吠声,倒是挺有烟火气息。
江雁声身体站得笔挺,低头睨着她的脸,垂在身侧的手慢慢地攥成拳头。
而裴歌丝毫不在意他脸上的态度。
只听男人冷冷地问她:“我就想知道,裴小姐到底想做什么?”
裴歌眨了眨眼,她笑道:“你问我,我也不知道。”
她转身,对着因为玩游戏而冰冷僵硬的手指吹了吹气,轻描淡写地问:“顾风眠跟你什么关系?”
“就是你想得那种关系。”他抿唇。
“我想的?”
“嗯。”
闻言,裴歌好似听到了什么好笑的东西一样,她笑道:“我就只以为你们是狼狈为奸。”
她看见他眉头拧了下,裴歌继续说:“她叫你雁声……哥,既然喜欢你,为什么要叫哥?是觉得这样更刺激一点么?”
如果是床上,叫他哥的话……裴歌想了想,还是觉得算了。
她得叫他弟弟才行。
江雁声懒得理她,转身回房间拿了自己的外套出来,他说:“不早了,我送裴小姐回家吧。”
裴歌眸色一暗,有些不高兴:“我今晚要在这里睡。”
江雁声说:“这里没多的地方给你睡觉。”
说着,她笑:“没事啊,有张床就够了。”
男子薄唇抿成一条直线,表情倨傲地望着她,一言不发。
那架势,那目光恨不得变成一支利箭,将她整个人刺穿。
裴歌现在不怕他了。
能够肆无忌惮地和他对视着,但不能太久。
她又说:“你和我一起睡,我不嫌弃你,但是你洗澡的时候要把自己洗干净点,否则我怕摸起来没有手感,更怕脏……”
“裴歌。”
江雁声冷冷地打断她的话。
裴歌望着他,表情慵懒又漫不经心,“嗯?”
“你恶不恶心?”他狠狠地道。
“恶心?”裴歌啧了声,长睫眨了眨,说:“可能是有点吧,这种事情拿在嘴上说的确是有些恶心,但真的做起来就不会这么觉得了。”
江雁声望着她:“你让我觉得裴大小姐你很廉价。”
就算他这么说裴歌也不生气,她毫不在意:“哦,可是我很贵诶。”
她慢慢地迈着步子两步走到他跟前,手指往上抬,在她的指尖忽地要触碰到他刚毅的下颌线时,江雁声往后一退。
裴歌成功地扑了个空。
但是没关系,她没摸到他的下颌但她揪住了他的衬衫纽扣。
她想起方才他穿着这衣服在厨房里做饭的场景,兴许是习惯了,切菜炒菜时也没有围围裙,只将两手的袖子挽了起来。
但就这样,他身上也并没有弄脏,除了有一股油烟味。
穿着衬衣做饭的男人,一定程度上比穿着家居服戴着围裙做饭的男人要更加迷人。
毕竟前者的归属应该是高档气派的会议桌而不是厨房。
裴歌忽地想到了在多伦多,静安的公寓里,那个围着围裙在厨房做饭的男人。
果然人年轻的时候都是有滤镜的,现在多年过去,裴歌心里的滤镜破了。
原来曾经疯狂想要得到的男人,就算一直没得到,经年过去再回想,也不过如此。
她食指和大拇指扣着他的衬衫纽扣,因着他比她高出一大截,而此刻裴歌又穿的是他的棉拖鞋,两人身高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但裴歌微微踮起脚尖,薄薄的气息均匀地吐在他锁骨的地方,她说:“乡巴佬,不是人人都能得到我的关注。”
喜欢她的男人可多了去了,个个都有钱,但她拒绝的人也有一大堆。
江雁声一把攥住她的手,沉下脸来:“所以你想说这是我的荣幸么?”
“嗯哼。”她挣了挣,没挣脱掉。
又过了接近一分钟,手腕有些痛,她怒瞪着他:“江雁声,你放肆!”
他一把撤掉手上的力道,眸色冰冷,语气亦是:“这份荣幸裴小姐还是给别人吧。”
裴歌冷笑:“我偏不,看你能拿我怎么样。”
刚开始他是她甩不掉的狗皮膏药,而如今么……
这客厅实在是冷,裴歌坐不住,她捡起手机去他的卧室了。
江雁声还真的拿她没办法。
后来她要去洗澡,就那么大喇喇的,浴室门都没关紧。
江雁声知道她是故意的。
他本来不想理,装作没看见,但后来还是忍不住大步走近,长手一伸将门给扯了过来。
房门嘭地一声合上,发出震耳欲聋的响声。
浴室里响起女人不满的抱怨声:“乡巴佬,你们家浴室的热水器冷死了,妈的!”
快速洗完,裴歌照旧穿着他的衬衫。
这次她没有心思再到他面前周旋,因为冷的。
要不是她赶去多伦多又匆匆忙忙地回来,回家的话她爸肯定会担心地问个不停,否则她也不会在这里将就着。
不过这个理由不太能说服人,裴歌觉得自己要是不敢回家大可以去住酒店。
所以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她虽然知道但就是不点明。
她钻进被窝里,眼神愈发的幽怨。
这地方她再多住几天真的会被熬死。
她一个人睡,就一床被子,半夜被冷醒。
开灯出来找水喝,客厅里的灯没开,她借着卧室的灯光摸黑到餐桌边倒水。
寒冬腊月,大晚上的,他家里连个热水壶都没有。
一口喝进嘴里,流过喉管,冷的她牙齿都在打颤。
妈的,她怎么知道这男人都是怎么过来的?
勉强喝了两口,裴歌往回走。
路过沙发,隐隐约约看到上头躺着一个人。
江雁声长手长脚,那张沙发和他的体型完全不匹配,腿支出来了一半,姿势看起来不是很舒服。
她瞥过,咬着牙抱着手臂回床上了。
她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忍着受这份罪。
后来迷迷糊糊间有什么滚烫的玩意儿塞到她怀中,裴歌被惊醒,睁开眼。
面前黑漆漆的有个人影,她眨了眨眼睛,察觉到是江雁声,又重新闭上眼睛。
被他塞进来一个热水袋,被窝里瞬间暖和了不少,裴歌眉头舒展开,迷迷糊糊地睡过去了。
第二天她醒的早,才七点,外面天色刚亮。
她裹着衣服出去,刚好遇到开门进来的他。
两人四目相对,他身上穿着短袖运动服,额头布着一层薄汗,眼神漆黑,手里还拎着早餐。
裴歌见他这样,更加裹紧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她问:“你干什么去了?”
问完就反应过来了,她都已经看到他身上的衣服了。
他也不看她,将早餐放到餐桌上,裴歌走过去拉开袋子一看,皱眉:“你怎么就只买了一份?”
江雁声从浴室里出来,听到她这么问,他漠漠道:“我以为你不会醒。”
“嗯,本来是不会的,但你那床真的太冷了。”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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