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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2 章 你的嘴,比你爹讨人喜欢

  第 162 章 你的嘴,比你爹讨人喜欢 (第1/2页)
  
  “谁说不是呢?”
  
  想想起皇子们老师的身份,再想想自家孩子老师的身份,宝船这心里也是深有同感。
  
  “不仅仅是皇子们的老师好 ,公主郡主的老师也好啊,你刚瞧见宁国公主的骑术没有?”
  
  “害,若是真要比的话,我等只怕是都比不过。”
  
  宁国公主是马皇后第一个闺女,老朱第二个女儿,也是明朝第一个而且也是唯一封国的公主。
  
  她的丈夫梅殷,更是老朱最喜欢的女婿。
  
  朱棣登基为帝后,梅殷被朱棣手底下的人给挤水里淹死。
  
  公主认为是朱棣杀了他,所以进宫扯着朱棣的衣裳大哭。
  
  那时朱棣已经是皇帝,九五至尊,公主的行为可以说是大不敬。
  
  可朱棣却没有因妹妹行为生气,还得好声好气地哄着。
  
  不仅给妹妹的儿子封官,还送给妹妹各种好东西。
  
  梅殷到底是不是朱棣弄死的,这件事谁也说不清。
  
  他倒是觉得不大可能,他一个皇帝跟没实权的驸马都尉计较些什么呢?
  
  应该是手底下的人,揣测朱小四心意干出来的事。
  
  从这些事也知道,这位宁国公主的地位是不一般的。
  
  不看别的,就看她能和兄弟们一块儿上马狩猎,和兄弟们并排而坐,累了老朱还给递茶水就知道了。
  
  能有这个待遇的,除了马皇后,也只有这个大闺女了。
  
  他们站在别处看皇家,皇家也站在高处看他们。
  
  朱棣见大侄子不来陪着自家人,倒是陪着几个没见过的小孩儿,便扭头向自家妹妹打听道。
  
  “那是谁家的孩子,倒累得咱们吴王殿下亲陪?”
  
  亲堂哥还没有这个待遇呢!
  
  “那是顾大人家的孩子。”
  
  宁国公主令人取下襻膊,又整理好自己的袖子后低声笑道。
  
  “英哥儿喜欢他家那漂亮姑娘,可人家不是提前定亲了么,大嫂嫂便认了那姑娘为义女。”
  
  “平时不怎么进宫,一进宫英哥儿就围着人家转。”
  
  “还叫人家把未婚夫带来,喏,可不就是他旁边那位,瞧他笑得多高兴,一口一个子棨。
  
  果然是什么都不懂的毛孩子,对着自己情敌还这么高兴。
  
  “嚯~”闻言,朱棣也是有些无语:“这孩子缺心眼儿吧他?”
  
  这要是换了自己,不揍那小子一顿、不坑他就不错了,哪里还会对人笑得那么灿烂?
  
  “四哥四哥。”
  
  这时候,七岁的朱权,拉着顾修小跑了过来,扯着他的衣裳撒娇道:“四哥,带我们俩去骑马吧。”
  
  这么多哥哥,老十七朱权最喜欢的还是自家四哥。
  
  没有为什么,喜欢就是喜欢喜欢。
  
  “俩?”
  
  朱棣往他身后一看,就看到个长得很好看的男娃娃,他上下打量了一番后笑着问道。
  
  “你爹爹,是不是叫顾光曦啊?”
  
  别问他是怎么认出来的,这父子俩长的挺像的。
  
  “是,学生见过燕王殿下。”顾修如今已经开蒙,所以能自称学生:“十七皇子同学生说,燕王殿下的弓马是诸王中最娴熟、最厉害的。”
  
  “早年随开平王学功夫,后来又跟着魏国公练兵北平、出征漠北,乃霍将军转世的大英雄,将来必定能封狼居胥,学生实在是仰慕。”
  
  顾修年纪虽然小,可说话却是一套又一套的,而且吐字还清晰,加上一张好看的脸蛋,多少有些讨人喜欢。
  
  朱权:“……”
  
  他疑惑地看着小伙伴,自己什么时候说过四哥是霍将军转世,什么时候说过四哥可以封狼居胥?
  
  小孩子的心眼子,可瞒不过大人,朱棣和宁国公主早已看透孩子的马屁,可这个马屁却拍的朱小四很舒服。
  
  他叉着腰,哈哈大笑几声,弯腰就把小修子给扛了起来。
  
  “你这张嘴,比你爹讨人喜欢,看在你小嘴那么甜的份上,走,本王带你骑马去。”
  
  对,每个人都有梦想,而他的梦想就是封狼居胥。
  
  像霍将军一样,打的蛮夷哭爹喊娘,打得他们俯首称臣,打得他们不敢靠近边疆长城一步。
  
  燕王大笑着抱着个小孩子去骑马,这行为很快吸引了帝后,还有在场人的所有目光。
  
  “那是谁家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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