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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文学 > 成为仙兽师的小民警 > 第三十八章 正常上班

第三十八章 正常上班

  第三十八章 正常上班 (第1/2页)
  
  “老秦师父,现在它是不是该改名了,叫白额粉红蛛会不会更好听?”秦旭好奇地戳了戳趴着塑料盒里的大蜘蛛。
  
  这只在同类中,已经算是庞然大物的小家伙,抬着眼睛,似乎在看秦旭,被他用手指碰了一下之后,八只脚微微缩了缩,忽然身体的粉红色,变得更深了。
  
  大概,还是害羞了吧。
  
  “好吧,粉红蛛,你在家好好玩哈,我上班去了。”秦旭打了一个招呼,看了看上班时间接近,就飞奔去单位。
  
  陷入安静的卧室,大蜘蛛抬了抬粉红色的长脚,在秦旭从房间里离开之后,飞快地爬到衣柜和墙壁的缝隙之中躲了起来。
  
  ——
  
  ——
  
  八点二十分,秦旭准时上班打卡,开始一天工作。
  
  民警的工作,通常是哪一些呢?
  
  在普通人的观念中,穿着制服的警察,大概是天天犯罪人士打交道。
  
  贼,小偷,诈骗犯,人贩子,赌徒,甚至杀人犯等等,反正身边就没好人。
  
  但实际上,像秦旭这样的基层民警,很大部分的工作,都跟犯罪分子没啥关系。
  
  最经常干的活,主要是当民事纠纷中的调解人,或者是治安维护者,或者各种被“有事找警察”思想影响下,帮群众们解答各种鸡毛蒜皮,但对报警人却十分重要的事情。
  
  楼下广场舞声音扰民?找警察。
  
  附近餐馆排污影响空气?找警察。
  
  夫妻吵架?找警察。
  
  在这情况下,基层民警所受到的伤害,并非来自歹徒的匕首,毒贩的枪支。
  
  反而是不知道带着什么病菌的牙齿,随地捡到的板砖,醉汉的酒瓶,顺手拿起的菜刀,或者直接飞扑的人肉……
  
  秦旭刚到警局,就接到了出警任务。
  
  昨晚值班的卢李辉,将报警材料交到秦旭手里。
  
  长阳分局的民警,每四天值一个晚班,从白天八点半,一直到第二天早上八点半。
  
  秦旭前阵子受伤住院,这值班的活,就被其他同事顶替,现在身体恢复,正式上班,每四天一次的夜班,也将轮到他了。
  
  “可疑吸毒人员?”秦旭看到材料,脖子僵硬地问道。
  
  “是,刚接到的110报案,住在九井巷的一位老太太,说邻居的民房一个单间租出去,租客是一个年轻男子,整日行踪可疑,外形消瘦,没精打采,经常半夜回家,让她很没有安全感,叫我们给查一查。”
  
  卢李辉脱下警服,换上便服,说道:“秦爷,这事拜托你了,我都蹲在局里大半个月了,先给你顶班,再来一波传销,又来一堆人贩,再不去见我女朋友,宝宝就没老婆了。”
  
  “嗬,有女朋友了不起,”秦旭怪声怪气地嘲笑他,然后又迅速变成一本正经,说道,“得了,是挺了不起,去吧。”
  
  小年轻笑得满脸是牙,开开心心找女朋友去了。
  
  接到任务,秦旭就跟另一名同事丁黎明一起出发前往九井巷调查这个报案。
  
  老秦师父最近,总是在白天趴在他肩膀上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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