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大花瓶 (第2/2页)
夏晶晶感动的不行——其实从昨天晚上自己执勤的航班上居然正好偶遇了自己的偶像那一刻起,她就已经激动得不行,跟徐正华约了晚饭之后,更是兴奋地整整一天都没能睡着,到吃饭的这一个小时,她依然处在极度的亢奋中,这个时候得到偶像这样子热情的帮助,她的眼神儿已经不是单纯的含情脉脉了,甚至已经隐隐带了泪光,“正华,你对我太好了!”
她主动地抓住徐正华的手,满眼留恋,“正华我好爱你!”
那小手,温润柔腻。
瞬间心动到9.99分!
安小菁也好,靳晓青也好,或者袁维,她们说爱自己,徐正华也就信个三四成,但这女孩说爱自己,徐正华却是绝对相信她的真诚的。
虽然这肯定只是她一时的冲动,但正因为这冲动它一点儿都不理智,所以才可信——内心里真的是天人交战。
然而仔细想想,这种女孩其实又反倒比某些女主持人什么的,要安全得多。
像那位主动跟自己约饭的陆桃,至少在当下这个时候,徐正华是打死都不会碰、也不敢碰的——无他,一旦失控,当下的自己根本就无力解决。
对方压根儿就不在自己的能力覆盖范围之内。
但面前的这个女孩就真的是……太好对付了。
又太诱人了。
徐正华反手握住她的小手,脸上也是恋恋不舍,“我知道啊,我知道的!但是……晶晶,你也知道的,我是个明星,所以至少几年之内,我不可能跟任何人结婚,甚至不能跟任何女孩谈恋爱,而且……我生活中其实有点花心,我背地里是有女朋友的……所以,尽管我见到你我真的是无法自拔,但是……对不起,正因为爱你,太爱你了,所以……我不能害了你!”
但女孩义无反顾地说:“我不在乎!我好爱你!”
徐正华摇头,“真的不行!对你来说,我就是个火坑,因为爱你,所以我不能看着你跳到我这个火坑里!这对你,对我的女朋友来说,都不公平。”
“不!我愿意跳!我心甘情愿!我不在乎你说的那些!”
“但我不可能跟我女朋友分手的!真的不行!这对你太不公平了!你值得让我、让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男人,倾尽全部精力的去爱!但我现在却……”
…………
啊!
好爽!
这女孩真是天赐的尤物!
方方面面,都完美到爆炸!
整个人白到几乎发光,身高足有174或175,大长腿是真的又长又直,扛到肩膀上摸着又滑不留手,身材堪比袁维,颜值又堪比大师姐——不用说什么歌坛,就算是放到美女众多的影视圈,她也绝对是最拔尖的那一路美女,大约只有最顶级的那几个大花瓶,够资格跟她比量比量,却又肯定不如她这般的单纯可爱。
完美。
即便是花瓶,也是最完美的那个大花瓶。
徐正华甚至觉得,她是自己这大半个月以来最大的收获。
神马《爱的初体验》大红大紫,神马出场费马上要突破五万,神马东方之声音乐榜A榜第一,神马搞个破工厂避税两百来万……全都是浮云。
穿越以来遇到的第三个,让徐正华下意识地开始为她而未雨绸缪的女孩——该怎么为她的一生做些铺垫,才能让她过得轻松而又愉悦?我俩生了孩子,大概会长成什么样?该怎么才能让她心甘情愿的一辈子都留在我身边?
想到最后,暂时只能落到一点上:回帝都之后先给她买个房子吧!
先养着。
她想干嘛就让她折腾折腾,等她累了,腻了,将来自己的事业里给她留点股份,或者干脆把某一个分支方向的公司留给她。
第二天早上,徐正华不敢去酒店的餐厅吃饭,俩人就直接叫了送餐服务,腻腻歪歪的一顿饭一直吃到九点钟,然后又回了两次炉,徐正华这才觉得,自己憋了这十来天的积火,算是去了个差不多了。
夏晶晶当然能感觉得到徐正华对自己的超级喜爱。
她把酒店的床单整个揭下来,把那斑斑血迹小心地折叠收藏起来,认真地告诉徐正华,“这就是我们爱情的象征,我要永远保存。”
…………
“挑那种装修好的房子,不用太大,关键是周围环境要舒服,最好人文方面比较讲究一点的,总之就是高端点的。”
午饭之后离开酒店坐进车里,徐正华很认真地跟管玉兰下订单,还特意叮嘱,“我不要别人,过几天咱们回去之后,你亲自给我去跑,用点心啊!”
管玉兰赶紧笑着答应,“好,我心里有数了,你尽管放心!”
早在下飞机之后徐正华让她给订那种隐秘的高端餐厅时,她已经察觉不妙,等到傍晚的时候徐正华给她一个电话号码,安排她去一家机场附近的酒店接人,尤其是接到人之后看到是那样子的一个女孩,她更是只能暗暗扶额、无声叹息。
之后那些帮他撒谎,明明回到家了,却非说晚上有各种商演安排之类的话,来搪塞他的家人朋友,以及后来又帮他订酒店套房,反倒是顺理成章了。
然而当着徐正华,她是绝对不敢表现出丝毫不同意见的。
比起劝诫一下自己这位正当红、而且眼看要越来越红的艺人稍稍收敛一些,担忧他未来会因为兜不住而出事,她现在更担心自己的饭碗。
甚至,对于坐进车里之后,徐正华又特意安排这样私密的事情给自己,她心里反倒很是高兴,还忍不住问一句,“不能让老陆给帮忙推荐?”
徐正华回答她,“最好别。”
于是她马上心领神会。
也就是说,这个是他准备偷偷养起来的了。
头大。
甚至以她对徐正华的了解,她还能够清楚地感觉到,这女孩他应该是真喜欢上了,在他心里排序,说不定还要在安小菁和袁维之上——这是什么狗屎运!
这女孩这一辈子都不会缺钱花了!
以徐正华的创作能力,那份才气,再加上他这迷倒万千少女的颜值,和其实算得上一流以上的唱功,只要他自己不颓废,未来身家绝对亿万富翁的级别!
而看看他对这个女孩的安排,一夜情缘,直接就准备买房子送给她了!
要知道,直到现在,就连徐正华自己,也还住在租来的房子里呢!
就目前来说,管玉兰只知道他已经让他那个大师姐,那个几乎被他捧在手心里,别管安小菁还是袁维,见了她都自弱三分的大师姐,去选房子了。
但人家那是什么情谊,二十年了!
这个呢,一晚上!
直接开始给房子!
对自己这位艺人的好色贪婪,管玉兰也是无语。
当然,客观评价的话,那个身段,那个颜值,那个白……那个叫夏晶晶的女孩,也的确是有让男人为之疯狂的资本。
可惜自己没有。
所以只能靠出苦力赚钱。
…………
直接奔赴下一站。
事实上这很可能是这一次外出跑宣传的最后一站了。
因为此时发单曲的徐正华,跟当初的安小菁、杜雪岚和靳晓青,都完全不同,他已经接近预备好了整张专辑,前面两首单曲的发布,也是早就已经订好了日子的,所以对于别管多热多火的单曲,都完全不必竭泽而渔。
他甚至都并不会去刻意追求A榜几连冠的这种数据,因为在未来的一年时间内,他甚至筹划会拿出五到六首的单曲,去陆续打榜。
对于一张专辑来说,多拿一首冠单,比某一首冠单连冠几周,还要更重要。
至少是对于卖唱片来说,是更重要的。
多一个卖点。
《爱的初体验》刚一出手,就顺利拿下冠单,甚至已经连冠,徐正华的专辑前导第一张单曲的战略任务,就算是已经超额完成了。
那当然要抓紧时间回去,为马上就要开动的第二首单曲去做准备。
然而他们人在另外一座城市刚下飞机,管玉兰就接到了一个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接通之后,她惊讶地发现,对面竟然是之前录节目时认识的那位齐鲁省省台的主持人,叫陆桃。
她找徐正华。
管玉兰以目示意,然后徐正华接过电话去。
“哎呀陆桃姐,实在是对不住,宣传周期太紧了,我这两天一直想腾挪时间,一直都腾不出来,每天都忙得脚不沾地……现在?现在我已经到XX了……”
能感觉得到,电话那头,陆桃气得不轻。
但很奇怪,明明是自己爽约了,甚至说严重点,说是自己耍了她一把,都不为过——约好的事情,走之前连通知一声道个歉的程序都不做,就直接走人了,还是人家电话追过来,才装模作样的道歉,这不是耍人是什么?
但偏偏,应该很生气,也的确很生气的她,却依然保持着奇怪的克制,“好吧,理解你,你现在的状态,是的确很忙。那……我们还能再见面吗?”
这就很奇怪了。
对于一个身处娱乐圈的人而言,应当很默契的明白,如此的态度,已经是相当直接的婉拒——电视台的主持人,常年采访娱乐圈的明星,当然也就身处娱乐圈,所以,这不应该是大家都已经明白的事情吗?
我不想跟你玩。
不想跟你有更深入的接触。
哪怕只是单纯的吃饭。
“呃……”
徐正华有些迟疑,心中许多念头旋起旋灭。
忽然觉得有点看不懂对方。
但面对徐正华的迟疑,那个感觉上其实很洒脱利落,甚至会感觉她有点孤傲高冷的女主持人,却意外的有些吞吞吐吐,“你别误会,我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你这个人很有魅力,虽然你比我还小了几岁,甚至才刚刚把我的节目给搅得几乎崩掉,但我个人依然很佩服你,所以……希望能有更多的机会……”
卧槽!
魅力?佩服?更多机会?
对常人来说,这话虽堪称极尽恭维,但依然算得委婉。
但对于徐正华这种阅历丰富的人精来说,这个话却已经是露骨的很了!
这女的……不会是喜欢上我了吧?
别闹!
大家都是混娱乐圈的,你给我来的哪门子一见钟情啊!
“陆……桃姐?我最近真的是有点忙,具体因为什么,你也知道。所以……如果有什么事情的话,你尽可以明说,能力范围之内能帮忙的,我一定……”
想干嘛,直说!
别玩一见钟情这一套!
“不不不!我真的没有别的意思!我……那没事了,我理解的,那……就这样,没事了,你忙吧,忙吧,以后有机会的话……”
我去!
什么都不要?
忽然想起录制现场她那副被自己的段子给遛到手足无措满脸尴尬的模样。
忽然想起录制结束之后她看向自己的那副恼恨却又带着隐约崇拜的目光。
徐正华忍不住扪心自问,深刻反思。
“我这是桃花运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