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一章 天生百脉俱通的人 (第2/2页)
“等等!”
吴杰看着向依那修长如同天鹅的颈脖上空无一物,心中一动,拉住向依的手,将得自储物戒指里的那根项链拿了出來,说道:“依宝贝,送给你的。”
“哇,好漂亮的项链!”
看到吴杰手中那条美仑美奂的项链,向依当即就将所有目光锁定在上面,口中喃喃地赞美着。
“喜欢吗?”
“只要是你送给我的,无论是什么我都喜欢。”
“呵呵,我给你戴上吧!”
“恩。”
应了一声,向依转过身來,背靠着吴杰,她一米六五的身高在吴杰这一米八五的海拔面前,倒真有点小鸟依人的样子,吴杰抬手很快就将项链给她戴好。
“噫,好神奇,我能感觉得到一股股能量不停地朝着我的身体里流转,这是什么宝贝?”
刚将项链戴好,向依就感觉出了不凡。
“恩?”
这回轮到吴杰惊讶了。
要知道即便是向依经过洗毛伐髓,也不可能短时间内就感受得到项链的好处,可现在事实摆在面前,难怪他有些惊奇了。
惊奇之余,吴杰知道问題出在向依的身上,于是果断伸手替向依把了把脉,一股强大的能量直接从他的手指处流入到向依的体内。
“天生百脉俱通!”
吴杰将自己的能量输入到向依的体内,就是想用能量去了解向依是怎么做到可以轻易感受到项链的能量的,结果这一试,还真让他发现了向依的神奇之处。
虽然向依以前从沒有接触过修真,不过,当吴杰的能量输入到她的体内之后,居然自动就被她的身体吸收,然后根本不用任何引导,自行不停地流转起來。
这种体质,吴杰在混沌金身诀这部奇书中看到过,凡是拥有这种体质的人,天生所有的经脉通畅,如果修炼的话,比起普通人的速度快上百倍。
吴杰自信妖孽,但是当他发现向依是天生百脉俱通体质后,连他都忍不住有点羡慕向依了。
当然,也仅仅是羡慕,毕竟向依是他的女人,而且,在沒有遇到他之前,一个人拉扯着孩子,生活孤苦……
本來,达到金丹期境界的吴杰,还在考虑用什么方法,能够让这个大气而又知性十足的女人走上修真之路。
毕竟,现在的他已经走上了修真这条逆天之路,单以生命而言,绝对漫长无期,至少,那怕吴杰终生只停留在金丹期,他的修为都可以达到五百岁,如果再提升,寿命将更加长远,他不希望自己心爱的女人红色颜逝去。
前世千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两个人现在有了夫妻之实,吴杰觉得都不知道是修了多少辈子的福,才能修成这样的正果,所以,他加倍珍惜现在拥有的,而且,严格说起來,向依才是吴杰生命里的第一个女人。
那怕,吴杰对南宫雪的感情再深厚,再独特,在他心里,向依永远有着一份属于她自己的位置……
现在既然已经知道向依就是那传说中天生百脉俱通的人,吴杰就再也不担心向依会韶华易老了。
“天生百脉俱通不好吗?”
向依看到吴杰目瞪口呆的样子,有些担心地问。
吴杰被向依的一句话惊醒,猛然伸手将她紧紧拥在怀里,深情地说:“谁说天生百脉俱通的人不好?我之前还在担心,但是现在沒事了,以后你也可以和我一起修炼,甚至你的修炼之路将比我的更顺畅。”
吴杰很激动,所以抱着向依的手臂很用力,甚至差点让向依都喘不过气來,不过向依很喜欢。
这才是爱她,宠她,珍惜她的男人,有他在身边,向依别无所求,至于吴杰说的修炼,她沒有感到惊奇,对她來说,一辈子只要跟自己真心相爱的人在一起,其他什么都不重要了。
吴杰自然也感觉到了向依对修炼一途兴致不高,于是耐着性子给她解释。
直到花了差不多两个小时的时间,吴杰才终于说服向依痛快接受跟他修炼的要求。
之后,两个人手拉着手走到楼下,由吴杰充当柴可夫斯基载着向依朝着市中心的那家百味轩湘菜馆驰去。
……
大朵快颐之后,已是晚上十点多了。
本來,向依还打算赶回工作室,不过看到时间已晚,只得作罢,继续由吴杰开车,两个人一路你侬我侬的回到曾经的热血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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