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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七章 《牵丝戏》

  第四百七十七章 《牵丝戏》 (第1/2页)
  
  异国他乡,睡不安稳。
  
  非洲人民是华夏人民的好朋友,但不代表你去好朋友的家里就能睡的很舒服。
  
  讲真,这边的条件的确差了些。
  
  还是祖国好啊。
  
  驻此的华夏大使馆里的领事还和路小苏见了一面,聊了几句,还找路小苏要了个签名。
  
  因为他的宝贝女儿是路小苏的铁杆歌迷,而且还是脑残粉级别的那种。
  
  父女相聚的时间并不多,一个签名,或许能给女儿带来莫大的惊喜。
  
  对此,路小苏自然不会吝啬,还赠送了一件由拖拉机乐队全员签名的纪念T恤。
  
  白色的T恤,正中间写着拖拉机乐队五个大字,再加上几人的签名,怎么看怎么土。
  
  但就是这么一件土气的T恤,其实能卖不少钱。
  
  义演并非在晚上,而是在下午。
  
  由于这边设备也不行,大晚上的挺麻烦的。
  
  更何况这儿的人吧,一到晚上就和黑夜融为一体了,只能看到眼睛和大白牙在天上飘。
  
  想象一下你在台上唱歌,台下无数双眼睛和无数大白牙飘啊飘,还蛮诡异的。
  
  多嘴一句题外话,听说黑人虽然乌漆麻黑的,但皮肤却是人种里面最光滑的呢,听闻摸起来很上瘾……
  
  另外几位全球慈善大使,路小苏就见了一位,也只认识这一位。
  
  凡是比较火的欧美明星,在华夏肯定是有外号的,这位女歌手在华夏就被叫作丝丝。
  
  金发白人,且和很多欧美明星一样,不大爱戴胸/罩。
  
  这个不戴“大凶之兆”,但有着“轩然大波”的女人,在这个时空的地位和地球上的“霉霉”,泰勒·斯威夫特差不多,只不过没有霉霉那么多的前男友而已。
  
  每次和她见面,路小苏都会目不斜视,反正绝对不往不该看的地方看。怕因此挫伤身边苏小鹿敏感的自尊心。
  
  丝丝是在第二位演唱,在路小苏之后。
  
  其他四位明星全球影响力半斤八两,也就一个出自华夏的路小苏比较尴尬。
  
  互相打了个招呼后,就一起往后台走去。
  
  “噢!亲爱的路!能给我写首歌吗?像《faded》这样的。”丝丝开口道。
  
  她不是唱电音的,确切地说她的歌路和电音相差甚远,只不过有点感兴趣,想尝试一下。
  
  路小苏直接就答应了,反正给的钱不会少,他也有着不少用不到的歌。
  
  由于路小苏是第一个上台,所以丝丝也便不做打扰。
  
  在临走前,她还不忘问道:“亲爱的路,你等会是唱英文歌吗?”
  
  “不,唱中文歌。”路小苏直接道。
  
  她走后,苏灵犀还皱着自己的小鼻子,低头看着自己颇具规模的胸脯。
  
  明明也不差嘛!
  
  路小苏笑道:“不差了不差了,至少是小康以上的中产阶级了,够我吃喝无忧了。”
  
  听着路小苏的话,苏灵犀忍不住就想掐死他!
  
  又开车!还说我只是中产阶级!就我这层次,少说也是个小富婆好么?
  
  一番打趣后,两人对于上台倒是一点紧张感都没有了。
  
  第一首歌,古风加戏曲,由路小苏与苏灵犀两人完成。
  
  古风歌曲多由古筝、琵琶等乐器伴奏,路小苏把这首歌的曲稍作修改,基本就成了以琵琶为主调了。
  
  ……
  
  ……
  
  路小苏与苏灵犀都是穿着汉服上台的。
  
  汉服其实是很美的服饰,大街上偶尔也能看到一些汉服爱好者上街。
  
  俊男靓女,两人气质又都出众。在汉服的衬托下,居然带了丝仙气。
  
  苏灵犀缓缓坐下后,纤纤玉手拨弄起了琵琶。
  
  一阵大珠小珠落玉盘的声响,尤为动听。
  
  对于外国人来说,琵琶真的很新鲜。
  
  路小苏准备的歌曲叫《牵丝戏》。(ps:老样子,建议边听歌边看书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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