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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

  第116章明悟未来【求月票】 (第2/2页)
  
  安明,铁路家属小区。
  
  丁红丽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兜兜转转间,又回到了初始新手村。
  
  她穿越而来,附身于小猫咪体内时,所在的那个铁路家属小区。
  
  户籍所在地,也是这个小区,她杜撰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孤儿。
  
  她那不存在的父母则是因公牺牲,给她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抚恤金。
  
  今年高中毕业,成绩一般般,没有考上大学,只考中了大专。
  
  用钥匙打开房门,丁红丽走进了这个世界的家。
  
  房子位于三楼,三室两厅,九十八平,里面的布局很简单。
  
  “我得找点事来找发时间.”
  
  躺在客厅的布沙发上,丁红丽喃喃自语道。
  
  人若是太过无聊,无所事事,那会疯掉的。
  
  她不准备去读大专,浪费时间,没什么意思。
  
  “先看看这个世界的情况。”
  
  想了想,丁红丽翻手取出一个崭新的橘子手机。
  
  这款手机是西方的最新科技,摆脱了原本旧款的键盘,使用液晶触摸屏,时尚大气有档次。
  
  它的售价高达5888元,而当下的人均工资也才800元/月。
  
  饶是如此,它自上市发售以来,立即引起了全世界人的追捧。
  
  很多年轻人以拥有一台橘子手机为荣,拿在手上,回头率百分百。
  
  “明星方面,没有华仔,没有星爷,没有奶茶伦,没有”
  
  “文化方面,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苏轼,没有.”
  
  “咦,竟然有一个天龙网,不过,跟前世的榕树网差不多,并不是起点的收费模式。”
  
  “还真是平行世界,跟前世的区别太大了。”
  
  浏览了一阵此界的互联网之后,丁红丽心里有底了。
  
  同时,她也确定了接下来的事业:写。
  
  当明星不容易入门,虽然她有前世的作品在手,却也不容易出头。
  
  但写就不同了,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据她了解,此界的网文几乎是荒漠,还处于出版阶段和网文连载的转变期。
  
  如天龙网,上面的男频几乎全是武侠,全是‘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 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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