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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盘点收入!(晚上12点上架,求收藏,求月票)

  第144章 盘点收入!(晚上12点上架,求收藏,求月票) (第2/2页)
  
  不过,《荣耀》与《奔跑》刚刚上传,还拿不到收益。现在能拿到手的音乐下载收入,只有《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和《淋雨一直走》。因为中间换过一次音乐平台,实际能拿到收益的,还不到20天,所以第一个月的收入也并没有想象的那么高。
  
  三七分成后,天籁给林泛结算的两首歌的总下载收入:
  
  115万!税后!
  
  第三,就是天籁的签字费30万!这个是一次性收入,也是税后。
  
  第四,则是参加《晨星》期间,从节目组获得的各种收入。这个的种类就有点儿多了,得好好算一算。
  
  《晨星》节目的通告费,各种广告拍摄费用,这些并不多,因为要跟节目分成,节目组拿大头,经纪公司拿小头,剩下的零零碎碎才是学员个人的。林泛没有经纪公司,但也拿到的不多,而且之前的通告费早就已经用来打点人脉关系,林林总总加起来,只有寥寥的2万。
  
  再一个,林·托尼靠洗剪吹神技挣到的手艺钱,学员结算的,节目组结算的,合计:3万。
  
  还有,拍卖综艺的1000块。
  
  合计,5.1万,税后!
  
  第五嘛,张心澜购买《淋雨一直走》的翻唱版权的收入,不过这个主要给的是商业收入分成,所以眼下还未到第一个月结算的时候,这个收入一时半会儿还处于看不到摸不着的状态。
  
  最后,夏言邀歌的费用!其实还有夏言准备付给林泛的《我在那一角落患过伤风》分成,不过这首歌夏言还未发布,所以这个费用只能以后结算,而且这个费用夏言并未告知林泛,林泛也就没考虑过这一块费用。
  
  邀歌也是走的分成,因为夏言非常清楚给个10万20万并不能表达自己的谢意,又了解到林泛最喜欢躺着赚钱,所以夏言这边签的邀歌合同与张心澜的翻唱合同一样,都是商业分成。
  
  所以,夏言这边,暂时一分钱也收不到。
  
  林林总总,算一下,林泛这45天的偶像练习生收入,总计250万,税后!
  
  唔,250万,这个数字,怎么这么不好听?
  
  管他呢,再难听的数字,那也是钱啊!
  
  林泛看着自己算出来的数字,眼放精光,小心脏扑通扑通直跳!居然有这么多!而且,关键是这才一个多月!一个多月就能够挣这么多钱!难怪那么多人死命要混娱乐圈!
  
  如果,如果哥出道了,是不是能够挣得更多?
  
  林泛有一瞬间的犹豫,但很快这点子念头就被他抛到脑后去了!
  
  出道是能够挣得更多,但同样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要生活在聚光灯之下,钱是林泛想要的,但这样的生活不是。
  
  不管别人怎么样,至少在林泛看来做艺人也要有艺德,不能光挣钱不管别的,一昧割粉丝韭菜的事情,或许以前的林泛会觉得没什么,反正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的事情。
  
  但是自从干饭人自动自发来到花海岛,包下一条主干道的所有广告位来为他送行,林泛就无法再认同这种割韭菜的行为了,他有点心疼粉丝,心疼粉丝口袋里的钱。
  
  而且,林泛觉得,现在这样就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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