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六二章权力越大,越小心 (第2/2页)
已经没啥好失去的人一般是很有胆量的。
云初就抓着这个宦官的腰带把他提起来,为了避免让他弄脏了自己的新衣服特意张开手臂,离自己远远的。
宦官被云初提着,还是不断地嚼着自己嘴里的骨头,似乎眼前的事情与他毫无关系。
来到太医署,云初就把这个宦官丢给药童道:「洗涮,备皮,消毒,准备手术。」
听云初这样说,那个被他丢在台阶上的宦官才停止了咀嚼嘴里的骨头,多看了云初一眼。
云初如今是太医署的医判,职位仅在太
医令,太医丞之下,属于大唐级别很高的医生,他一声令下,立刻就有人给他准备手术室。
等云初消毒完毕,戴着厚厚的口罩举着双手走进散发着浓烈酒精味道的手术室的时候,那个宦官已经被药童们给剥光了,且去除了全身的毛发。
看一眼这家伙的身体,非常的凄惨,满身都是冻疮,左腿下半截已经变成黑色的了,不过看这家伙的身体,骨骼粗大,筋肉也很健壮,以前应该是一个武宦官。
云初没心思问他堂堂武宦官为何会落到这样一个下场,只是居高临下的对宦官道:「冻疮看似严重,却不至于要命,倒是你的左小腿已经完全坏死了,如果不尽快锯掉的话,你活不过十天。」
说罢,不等这个宦官说话,一个药童就往宦官嘴里塞了一个漏斗,将一大碗淡黄色的药水灌了进去,然后,就是冗长的等待。
***的效果明显很不好,云初等了一炷香的功夫,那个宦官还是瞪着一双大眼睛不肯昏过去,
云初只好在他的脖颈上砍了一掌。
锯腿这种事情对云初来说一点都不陌生,早在西域的时候,他不知道锯过多少条腿,现如今拿起锯子咯吱咯吱的锯骨头很是驾轻就熟。
大唐太医署的截肢手术,跟二十年前差别不大,主要是分别在于大唐的大夫们终于明白了在锯腿的间隙,知晓如何用夹子封闭大血管,这样在锯腿的时候出血量比较少,不至于把大夫弄得跟手艺不好的屠夫一般。
再一个差别就在于,知道在锯腿的时候,留出多余的一圈皮肤,等腿锯断之后,再用多余的皮肤把断口包起来。
被打昏的人,就算是钢铁人也会在锯腿的时候醒过来,这个宦官好像特别的能忍耐,就算浑身汗如雨下,双手把手术床两边的竹管都捏碎了,依旧一声不吭。
等手术完毕之后,云初又帮他把冻疮处理了一遍,最后拿着这家伙那条被锯下来的小腿对他不怀好意的笑道:「你看,你身上又少了一个东西,为了区区一点荣华富贵,先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现在又没了半条腿,后悔不?」
宦官直愣愣的看着自己的半截腿看了半天,咬着牙关对云初道:「不悔!」
这回答让云初生出来了把他丢出去的冲动,不过他还是对药童们吩咐道:「三天流食,多肉糜,二十天后创口恢复了,就把他撵出太医署。」
今天做的事情本就是率性而为的事情,这个家伙明显是跟着瑞春他们进皇城杀戮的那批人,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被瑞春他们给抛弃了,按理说,被抛弃的必然会被杀掉,这家伙能活下来应该有一段不错的故事可以讲。
事情做了就做了,云初也没啥好后悔的。
给人锯掉一条腿之后,云初的思绪越发的清晰了,所以,他再一次来到了都水令衙门。
「君侯一日三顾都水令,想必是有益于我都水令上下?」
李淳风一扫之前的阴郁模样,如同一个世外高人一般满是洒脱跟淡然。
「我刚才想了很长时间,发现你的事情我还是不要参与比较好,我不参与,就代表着长安也不参与,也就是说你可以***的事情,但是呢,不能在长安。
你看,我这样表述,你能听明白吗?」
李淳风呵呵笑道:「这是自然。」
云初笑着朝李淳风行了插手礼,就再一次离开了都水令。
管闲事一定要有一个度!
如今的大唐跟十年前的大唐是两回事,那个人人都为大唐江山打算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现如今,从上到下阴云密布不说,人人都在求自保,没有多余的力气再去全身心地站在大唐立场上考虑问题了。
十年前的大唐是一个人人争先为相,为将的好时光,现在的大唐,是一个人人都想卸甲归田,耕读传家归隐田园的好时候。
当然,也是一个妖魔横行的坏时代。
十年前的云初敢当堂斩杀欲壑难填的黄门侍郎陈正,然后提着他的首级问罪于朝堂,十年前的云初敢立刻斩杀心怀不轨的李淳风,并且向皇帝李治示警。
现在,他只能拿一个可怜的被抛弃的宦官的伤腿来发泄胸中的郁闷。
出皇城的时候,云初遇到了黄门侍郎陈正,他就坐在一座暖棚里抱着云氏出品的高级茶壶啜饮茶水,见到云初过来也不主动上前施礼。
「云侯,陛下降旨夸赞了下官。」
云初挠挠头道:「恭喜。」
陈正又道:「陛下下旨呵斥了刑部侍郎周兴。」
云初挠挠头又道:「恭喜。」
陈正又道:「陛下给云侯杀我的旨意了吗?」
云初挠挠头道:「没有!」
陈正来到云初马前道:「如此说了,云侯并不受陛下宠幸。」
云初挠挠头大道:「是这么回事。」
陈正见云初不断地挠头就问道:」怎么,是下官给云侯出……难……题……了?」
云初瞅着陈正横飞的肥硕人头,认真的回答道:「你到底知道不知道,某家在长安有便宜行事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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