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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上映

  第三十九章 《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上映 (第2/2页)
  
  第二天,各大报纸纷纷报道了《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星光四射的首映式。一篇又一篇对电影大肆吹捧的影评也出现在了纸媒、电视和电台上。林轩知道,这些影评都是二十世纪福克斯花钱找人写的,真正有意义的影评要等到影片上映后才会逐渐释放出来。没错,二十世纪福克斯“控评”了!
  
  多重利好消息下,《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的开画影院达到了2222家,首周票房高达3110万米元,单影院收入也有14008米元。影片只用了24天就在米国和枫叶国拿到了1亿米元的票房,这比前作早了9天。
  
  虽然影片一开始就在票房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随之而来的却是接连不断的负面影评。
  
  《芝加哥太阳报》的娱乐版总编辑、著名影评人罗格·艾伯特又来了,他这次给电影打的分数更低,只有2分(满分是4分)。他说道,“所谓的‘卡通暴力’,只有在动画片中出现才好笑。电影中,很多镜头貌似是在向动画片致敬,但看到一个血肉模糊的活人被推出门外时,(这里指瘦小偷因为陷阱而受伤)我仿佛听到了他骨头碎裂的声音。那时候,我意识到,这些镜头并不好笑,也不适合给孩子看。”
  
  《洛杉矶时报》的记者肯尼斯·图兰写道,“前作中好笑和有意思的部分在这部电影里更夸张了,但那些真挚的感情却不见了。对我来说,《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是对前作的一次拙劣的模仿。如果你只想不带脑子的去看一部搞笑的喜剧,它应该是你的选择。如果你是带着‘续作比前作更好’的期待进入电影院的,很遗憾,它会让你失望。”
  
  当然,除了这些比较极端的负面影评外,也有很多相对比较客观的评价。
  
  例如,女性影评人珍尼特·玛斯林在《纽约时报》上写道,“我承认,《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确实缺乏必要的创新性,但它绝对是一部充满圣诞气氛的假期必看电影。杰克逊·林的回归是这部电影最大的看点,我认为他在电影中的表演甚至比前作还好。编剧似乎对乔·佩西和丹尼尔·斯特恩有点意见,他们扮演的蠢贼这次在纽约更蠢了。整部电影,我看到的就是,他们俩在那走着路、说着话,然后就被李·麦卡利斯特的陷阱折腾的死去活来。”
  
  另一位影评人理查德·希克尔在《时代周刊》中写道,“毫无疑问,《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套用了前作成功的公式,是一部质量合格的圣诞电影。他不像有些人说的那样,是所谓的‘低劣的仿制品’。它和前作的关系,更像是把一个童话故事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去去讲。看完后,我有个疑问,那就是哈利和马尔夫(胖小偷和瘦小偷)被砖头砸了那么多次,还被那些陷阱各种折磨,他们到底是如何活下来的?”
  
  接连不断的负面影评在影片上映后期,还是影响到其票房表现了。《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下映时,在米国和枫叶国总共拿到了1.73亿米元的票房,比前作的2.85亿少了1亿还多。影片在海外的表现倒是和前作基本持平,总共拿到了1.86亿米元海外票房(前作是1.91亿米元)。在录像带市场上,《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和前作一样表现强势,总共售出了1040万份,为二十世纪福克斯带了1.42亿米元的销售收入。
  
  虽然《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在票房上的表现不如前作,但得益于成功的商业开发,实际上这部电影让二十世纪福克斯赚了比前作更多钱。
  
  林轩跟着也喝了好大的一口汤。按照协议,他可以拿到接近900万米元的全球票房分成、710万米元的音像制品销售分成、215万米元的电视版权收入分成以及25万米元的海外买断版权收入分成。再加上基本片酬450万米元,他出演这一部电影,实际收入是2300万米元,大约相当于1.23亿元人民币!(由于这些收入大部分都是在1993年获取的,故使用了93年的汇率)
  
  而且,随着衍生品的大卖、DVD和蓝光的普及、流媒体版权的不断走高,他未来从这部电影中赚到的钱,绝对不比这个数字少。
  
  1992年12月23日,《小鬼当家2:迷失纽约》的最后一场路演在洛杉矶成功的结束了。制片人约翰·休斯认为前作路演的效果很不错,所以这次直接安排了19场路演,其中有一场甚至是在夏威夷的檀香山举办的。
  
  林轩带着一身疲惫,回到了他妈妈在洛杉矶的公寓里。他打算明天就去位于马里布市的庄园别墅休息几天,过完元旦再回华国。然而,一个突然而至的电话,打乱了林轩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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