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美卡音像公司 (第1/2页)
美卡音像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隶属于TCL集团,是一个集音像制品的制作、编辑、复制加工以及销售发行于一体的综合性专业音像发行公司。
作为当下国内最具知名度的音像制品发行公司之一,美卡是上华、风行、英皇、索尼、环球、华纳、正东、EMI、BMG、福茂等多家唱片公司的内地发行商。
在羊城天河区的某栋写字楼里,林轩、刘芯薇以及杜胖子一行三人见到了美卡音像的总经理谢灿英。
“刘小姐,林同学,杜总,很高兴见到你们。叶公子已经把事情都给我说了,我们美卡发行你们佳艺公司的唱片肯定是没问题的。”谢总是个干练的人物,上来就把话说的很清楚。
他所说的“叶公子”,自然是林轩的小姑父了。
“谢总你好,感谢你对我们林少的认可。既然你这边没什么问题,咱们一会就把发行合同订下来。”杜胖子也是个见杆就爬的混不吝,对方说行,他就赶紧要求谈合同。
“好说、好说。我可是林同学的歌迷,他写的所有歌我都听过。怎么,你们不信?我说个在国内最冷门的,《摇啊摇,摇到外婆桥》的北米地区宣传曲《带我去魔都》。林同学啊,一会咱们合个影,我好放在公司的宣传栏里。”谢灿英一脸笑意的说道。
“没问题,谢叔叔。《带我去魔都》确实是我的作品,没想到您连这首歌都听过。”林轩确实有点小惊讶,看来谢灿英在见他们之前没少做工作。
他目前已经“创作”过六首歌了,《蝴蝶泉边》、《发财发福华国年》、《一起向未来》、《魔都姑娘》、《喜欢魔都的理由》以及国内很少有人听过的《带我去魔都》。毕竟,这是一首英文歌,而且是偏小众的爵士曲风。
“林同学,你这次发专辑,想必又写了不少好歌吧。有没有把Demo(小样)带来?”既然要谈发行合同,谢灿英有必要知道专辑的歌曲质量。
“哦,我这张专辑的11首歌,都是我自己写的。专辑名称叫做《少年》,算是我送给自己的14岁生日礼物。歌都写完了,只是由于我还在变声期,就还没有开始录。不过,有两首歌的Demo,我早就做完了,可以给您放着听听。”说完,林轩便从包里掏出两盒磁带,递给了谢灿英。
谢灿英也让秘书拿来了自己的Walkman(随身听),戴上耳机开始认真的听了起来。
过来五、六分钟,他发出了一声感叹,然后说道:“林同学果然是创作天才啊!光从这两首歌看,你这张专辑的质量就差不了。这首《儿时》,歌词写的太好了,旋律也很轻柔动听。听得时候,我仿佛真的看到了我儿子的生活图景。”
“《儿时》这首歌,我其实是参考罗大佑先生的《童年》写的。第一次听到《童年》时,我大概只有六岁左右,当时就觉得很好听。哦,我那时已经开始学弹钢琴两年多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我开始感觉到《童年》里的一些歌词,其实和我们这些内地长大的孩子关系不大。”
“比如‘诸葛四郎和魔鬼党,到底谁抢到那只宝剑’这句,其实描写的是由叶宏甲先生所创作的《诸葛四郎》系列漫画。这部漫画在宝岛很受小孩子的欢迎,但在内地,恐怕看过的人寥寥无几。我小的时候,一直以为诸葛四郎是诸葛亮的第四个弟弟。”说完,林轩便适时地笑了起来。他早就为每一首歌都编好了“创作心路历程”。
见谢灿英听到入神,他便接着说道:“基于这个原因,我一直想写一首内地版本的《童年》,把大家记忆中的那些儿时元素尽可能的写到歌里。捉迷藏、简笔画、跳皮筋、大白兔奶糖、玻璃珠这些,不都是承载着大家青春记忆的符号吗?我有一个妹妹,去年移民去了米国。她虽然才9岁,但已经开始怀念大白兔奶糖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