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哈奴曼可还行 (第2/2页)
哈奴曼那是个啥呀?
这几个也就算了!
可圆谷过分信赖第三方版权经纪公司,导致奥特曼的海外版权乱成一锅粥,然后被小人窥到商机,制作了千禧奥特曼、烂糊奥特曼……
奥特曼的海外版权,有心人可以去查一查。在早年圆谷经济不好时,授权给了许多第三方版权代理公司。
这些公司并不是影视公司。
他们只是个中介,把版权介绍给需要的客户。至于客户能不能做好,跟他们无关。
后来圆谷也知错了,在财团B的帮助下,开始收拢版权。可还是有不少历史遗留问题没法解决,这也是圆谷的一大遗憾。
东大妈就没这么多破事!
授权可以,但那是衍生品授权。同人作品也可以授权,毕竟能扩大IP影响力。
但“制作权”不能卖!
这可是核心利益,就拿当初与TBS合作《异化少女》项目来说,鹏达也掌握着全版权与监制权。
海外奥可以有!
你说你要是头顶有块布,家里油田无数,挥舞着美钞来找鹏达拍奥特曼,孟仔也不会拒绝你。
你出钱,鹏达出力,版权归鹏达,拍来逗逗孩子也是可以哒!
总之,底线摆在这!
衍生品可以谈,毕竟市场这么大,鹏达一家也吃不下。可制作权什么的,那你也别开口了。
客串还行!
如果某部作品需要奥特曼或是怪兽客串,鹏达可以授权,甚至是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提供皮套援助。
就比如某组合的MV!
这种就属于联动了,就算拍得差一点也没什么,毕竟奥特曼跟怪兽只是客串。
再比如说,拍老友记或是武林外传这种情景喜剧,需要奥特曼或是怪兽客串一下,那也可以!
前提是,仅限于客串!
如果戏份太多,那就需要审核了。像孟浪手里捏着的这份申请,一部科幻电影,需要使用奥特曼担任配角。
“好像有点意思啊!”
故事大致是:人类在南极发现了时空之门,穿越这道门,可以前往无数个平行世界。其中,就有奥特曼所在的光之国世界。
电影名《时空之门》!
奥特曼的出场时间不多,约有5分钟左右。剧情主要是主角团穿越时空之门,进入光之国后,发现了数不清的奥特曼,然后被赛文的好伙计“乌英达姆”发现,一路撵回了地球……
下一次穿越,到了侏罗纪!
总之,戏份不是很多,但也挺重要。算是电影精心准备的一个环节,乌英达姆跟赛文也算“配角”!
“批准!”
孟浪本来不想答应,但是一看到金额里闪亮的七位数,他双手不听使唤就签上了姓名。
真是太有钱了!
借皮套而已,这么客气?
名字是签了,但该走的流程还得走。鹏达影视会派专人前往,审查该影片有没有“抹黑”奥特曼的元素。
如果图谋不轨,那合约终止。
说起来,类似的合作还挺多!
毕竟蹭热度这种事,大家都会做。只要给孟仔上交份子钱,他也就默许这种蹭热度的行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