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法院门口的插曲 (第2/2页)
你自己问你自己一个问题,如果完全不受限制,你是选择崇高,还是堕落?
大多数人都会嘴巴上说,选择崇高,却不由自主的堕落下去。
我举个简单点的例子,一个下载满电脑游戏的电脑放在你面前,然后还有一本学习教材。
要是我自己,我估计学习个五分钟就开始玩电脑,然后玩一个两个小时,然后把游戏一关,说我怎么是这样的人啊?
然后再去学习十分钟,然后后面又会干什么?又会不由自主的去玩电脑游戏,所以才说为什么人要受到限制。
就连伟大的学者胡适之先生都抵挡不住诱惑,更不要说我们这些普通人了。
所以说,为什么法律的家长主意至少在针对未成年人和神经病是有道理的。
所以不满十四周岁,尤其是在这一方面!是完全没有同意的能力!”
张伟刚刚说完,门口那些看热闹的人都开始鼓起了掌,似乎感觉他说的真有道理。
很多人的内心反应都是膝盖中箭,真是,太t真实了。
游戏与书二者不可兼得,真相者也。
“屁!我堕不堕落关你什么事?你凭什么管我?!我有人权,我有完全支配自己的权利!我就堕落你管的着吗?!
我和我的老师是真爱!难道和他在一起就叫堕落吗?!你们这是强词夺理!我抗议!”
可惜小女孩就算听到张伟的话,也似乎一点都没有听进去,依旧在大喊大闹着。
果然叛逆期的小孩,不管说什么都听不进去,坚持认为自己永远是对的。
可惜没什么用,没过几分钟,她家长就开车赶过来了,连拖带拽的把这个小女孩给架了回去。
估计要是个小男孩,回去少不了一顿皮鞭炒肉,不过女孩子家长估计也舍不得打。
唉,世道真的是变的越来越奇怪了。
邹雨看着被家长拖回去的小孩子叹了一口气,有些无奈的说:“现在的小孩子也太早熟了吧?我像她这么大的时候,根本什么都不懂。更别说话嚷嚷着什么真爱了。
她们这个年纪真的能懂得什么叫做真爱吗?大概也就是从家长那边缺失了感情,在另一个地方得到弥补,却以为是爱情。”
“切,我活了二十多年我都不知道什么叫做真爱。
而且大环境嘛,小孩子从小接触的东西越来越多,同时也杂,所以变得早熟。
而大部分家长都要忙于工作,工作的压力有时候让他们顾不上自己的孩子,孩子缺少家长的陪伴,导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有的时候家庭的教育永远比学校重要……可惜有的家长在自己教育失败的时候就要想办法推脱,又导致了杨教授那一群人看到了商机。”
张伟不免摇了摇头说道,很多家长忙于工作,没有办法照顾好孩子,导致了家庭教育的缺失。
然后身为家长的尊严就让他们没有办法承认是自己的失败,所以就要找一个东西来当做替罪羊。
十年前是漫画,现在是游戏,未来又会是什么?
但是对于孩子,不,应该说对于一个人来说,自由永远是相对的,自己的自由是在不伤害到别人的情况下。
有的人说看不起圣母,可是大家麻烦分析圣母和圣母婊的区别。
很多人根本就没有伤害到任何人,就在默默的做好事,做志愿者,他们付出了自己的时间,金钱无偿的为别人奉献。
难道这样的人也应该被骂吗?被骂的不是应该是那些叫别人无私奉献的圣母婊吗?伤害别人利益去奉献了那些人吗?
之所以要管束人们的自由,就是为了不让个人的自由影响到别人。
当然了,关于这条法律也有例外,比如说刑法第1条的但书条款,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
比如说青梅竹马的辩护理由,一个15岁的小男孩和一个1岁的小女孩谈恋爱,然后两个人在你侬我侬的情况下自愿发生的关系。
大家认为对这两个小孩有没有必要处理?
没有必要,虽然15岁的小孩子在理论上已经要对强奸承担刑事责任。
这里面的立法本意是什么?
就像邹雨说的,为什么法律要规定和不满14岁的幼女发生关系一律按强奸论处?
的的确确是限制了她们的自由,因为如果自由不限制的话,就会导致强者对弱者的剥削。
社会上就算已知曝光出来的那些变态金鱼佬还少吗?所以才需要保护小孩。
但是一个15岁的小男生和一个1岁的小女生谈恋爱,男生有没有利用女生的无知?
嗯,理论上来说女生都比男生早熟……
所以说这个是唯一一个例外,被认为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
除了这个以外法律上面还有一种叫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比如说大家最熟悉的冰冰案。
逃税漏税那么多,明显是触犯法律了,为什么没有把她抓起来呢?
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他也不是犯罪,而不是定罪免刑。
在我国刑法当中只有两个地方使用了,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一种是属人管辖,如果三年以下的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然后另一个就是刚才说的冰冰案,她所适用的条款叫做逃税初犯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最后没有抓她,只是让她把税款给补缴了,把滞纳金给交了,因为这是她第一次被抓获。
当然了,如果她以后还有这个胆子,呵……
周慕云看着张伟有些奇怪的问:“你什么时候口才变得这么好了?”
“切,我口才一直这么好,再说了,干我们这行的口才不好,能混的下去吗?
对了,我刚才也算是帮了你的忙,对吧?”张伟听到这话嘿嘿笑道,看他这个表情明显就是在打什么坏主意。
周慕云听到这话,眼皮跳了跳,总感觉张伟没打什么好主意:“嗯……你想干什么?”
“嘿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