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悲惨身世 (第2/2页)
“没办法,虽然我没有家了,我的人生还在继续,总要活下去。”
“后来,我进了一个小团体,没什么规模的那种,就十几个人。大家经常组团从下水道穿过锈墙,跑到内城去偷那些有钱人的东西,再带回边陲倒卖。”
“他们当时对我挺好的,认我当妹妹,有好吃的会分给我,一起去酒吧跳舞唱歌,还会带我飙车。大家每天勾肩搭背,说说笑笑,一度让我重新有了家的感觉。”
苏默垂着眼没有说话,等待着接下来的转折。
这个故事很美好。
但苏默知道,“美好”二字在边陲是不存在的。
这是一片恶土。
即便是童话,也只剩下黑暗。
咚咚嗤笑一声,继续说道:“当然了,团体养着我,我也要为团体做贡献。”
“所有脏活,累活,危险的活,他们全都交给我去做。团体里任何人犯了任何事,他们也都会推到我身上,让我出去顶罪。”
“因为我是团体里唯一一个小孩,内城法律管不了我,治安官只能把我抓进局里拘留几天,最多把我毒打一顿泄愤,到头来还是要把我放走。”
“所以,大家犯下的所有事都由我背着,我几乎每天都会被治安官殴打。”
“但我心甘情愿,因为我把团体当成家,把他们视作家人,家人间互帮互助是应该的。”
说到这里,咚咚眼神变得有些戏谑:“后来我10岁那年,他们去一个富豪家里偷东西,事情暴露了,对方有权有势,叫来好多治安官追捕我们。”
“就和以前一样,我被推出去顶罪了,还在治安局见到了那个富豪,他当时只说了一句话——废掉她。”
咚咚下意识把手搭在左臂义体上,手指捏得很紧:“治安官就找了一个没有监控的地方,四五个人用甩棍围着打我。”
“我的左臂被打折了,脊柱也被打断了,下半身完全瘫痪,浑身上下只剩下右手臂和头还能动。”
“他们没有把我打死,而是把我扔回了边陲。因为那个富豪觉得死了太便宜我,变成废人活下去才是对我最好的报复。”
咚咚眼中倒映着月光粼粼的湖面,幽幽地说:“我记得很清楚,那天下着大雨,路上全是冷冰冰的积水。”
“我倒在地上,用还能动的那条胳膊爬,不停地爬,爬了六个多小时,最后爬回了团体据点。”
“我其实没什么奢求,只希望大家摸摸我的头,安慰我,以后有吃的记得分我一口,就够了。”
她说到这里嗤笑一声,讥讽地说:“但你知道他们当时什么反应吗?他们让我滚,他们说我已经没用了,团体不养废人。”
“我一辈子也忘不了那些‘朋友’们冷漠的眼神,更忘不了最年长的那个、我一直当哥哥看待的人,往我脸上重重踢了一脚。”
她指向自己右侧面颊颧骨下方三厘米的位置,笑得无比凄凉:“就踢在这里。”
苏默闭上眼,不禁轻轻叹气。
他终于明白,为什么咚咚会养成这种暴躁、充满攻击性的性格。
因为黑暗的环境需要她变成这样。
想在边陲活下去,唯一的方法就是变狠。
别人对你多狠,你就要比对方更狠。
想要任何东西,哪怕只是简简单单的“活着”,都要去拼,去抢,去把别人踩在脚下,然后头破血流往上爬。
这就是边陲区。
一片残酷的恶土。
整个新月城离地狱最近的地方。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