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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因爱生恨?

  第三十三章 因爱生恨? (第2/2页)
  
  就算众人皆以为黄姓女情有可原,亦不可不惩戒!民妇以为,至少要将黄姓女罚入乐籍!”
  
  妙啊!知县眼前一亮,这个提议真是越想越妙!
  
  所谓乐籍,可以理解为官方在册的风俗娱乐业从业人员。
  
  一方面,从良民罚入乐籍,就像是犯官妻女没入教坊司一样,表面上对犯人进行了惩罚,避免了放纵凶犯的口实。
  
  另一方面,黄姓女犯本来就是私自从业的陪酒粉头,被罚入乐籍,只是从私自从业变成了官方在册人员。
  
  她并没什么实际损失,而且算是轻轻发落,同样彰显了官方对孝女的宽容,不然就要杀人偿命了。
  
  转眼之间,知县对范姓孝妇的观感就变了,原来这是个识大体的女子!
  
  而且知道怎么让老爷不为难,提出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可行性!
  
  只有林泰来更加迷惑不解,这娘们跑过来,搞出这么一个波折,就是为了“谅解”来的?
  
  本来大家都以为,范姓孝妇演出到此结束,结果见这孝妇再次叩首,对知县说:
  
  “青天大老爷在上,未亡人还有状文呈上!先夫亡故之前,曾遭重伤,不然也不至于命丧女流辈之手!
  
  先夫丧命之事结案,但遭受重伤之事仍未有结果!
  
  故而在此状告林泰来,无故殴打先夫,致使先夫当场重伤不起!经验得,当时下颚粉碎,牙齿脱落八颗,舌头咬断半截,神志不清,几近于死!”
  
  站在最前排最佳观赏位置的林泰来:“......”
  
  昨天还爱到盲目,对自己无限包容的娘们,怎么今天转眼就翻脸不认人了,开始往死里告自己了?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因爱生恨了?虽说女人善变,但也不能这么没逻辑啊?
  
  反正唐老头说的没错,这个娘们果然不是好人!惹不起,溜了溜了!
  
  人命以及重伤这类状子,县衙不可能拒接的,高高在上的知县拍案按照程序说:
  
  “被告林泰来何在?若不在这里,今日先发了传票,另行择日再审!”
  
  范娘子连忙指着月台下那位最高大醒目的身影:“禀大老爷,林某人就在这里!他正要走!”
  
  众目睽睽之下,林博士又不打算造反,所以不能打出县衙去,最终只能无奈的走上月台。
  
  此时刑房书手上前对知县耳语了几句,然后知县又道:“若援引重伤成疾之律例,行凶人应当分所有家产之半给伤者!”
  
  林泰来摸出了之前那花不出去的二两碎银,表示目前家产只有这些。
  
  然后豪爽的扔给范娘子,不用分一半了,全部赔付给受害人都行!
  
  范姓孝妇抹着眼泪说:“听闻有人要给林某人送大笔银子,林某人还有大肆置办产业的心思。
  
  可怜我这失去了夫君的未亡人,只能得到一二两碎银赔偿,运道何其不公!”
  
  卧槽!卧槽!林博士终于明白了,这位对自己爱到盲目又因爱生恨的大嫂,到底想干什么了!
  
  这踏马的是想强行跟自己“合伙”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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