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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文学 > 年代:从下乡后开始的咸鱼生活 > 第六十三章:回村

第六十三章:回村

  第六十三章:回村 (第1/2页)
  
  韩立一开始被何米的话给惊到了,心里面想你这是说的哪国话?
  
  现在我们国家不允许纳妾的,话又说回来了,你这样真的不怕一语成谶吗。
  
  随即想到她的在古典文学上的造诣,这姑娘是被茶毒了?
  
  不过何米屡次提及到她的外婆,估计是被家庭影响占据了很大因素。
  
  韩立轻轻摸了摸自己的耳朵,心里面有股说不上来的感觉。
  
  还没等他试探着问一下呢,何米指着那头死狼说道。
  
  “这只狼怎么办?我们带回去会不会被充公呀?”
  
  听到何米的话,韩立把自己的心思收回来说道。
  
  “没事,无非就是分给村民一部分肉,但是公社那边会给于一定的奖励。”
  
  “这个狼皮虽然不好,我会留下来给你作为我们今天的见证。”
  
  何米听完以后脸色好像又红了,看向那血刺呼啦死狼好像也没有那么排斥了。
  
  这时候杀死狼是有奖励的,这个奖励都是当地根据实际情况定制。
  
  例如:游牧省份那边,毎消灭一只狼,奖5~15元,消灭一只豹子奖15~30元。
  
  或者打死一只大狼奖励一只大羊,打死一只狼崽奖励一只羊羔。
  
  对每年杀死一定数量的人和大队,公社还会给与模范生产队和模范个人称号。
  
  黑省这边的奖励一般会是奖状、钱、票,狼皮会直接归个人所有。
  
  但是需要狼尾巴、或者狼耳朵作为证明上交,想要拿奖励肉就不能独吞。
  
  而且独吞的后遗症太大,平常的野鸡、野兔没人会说什么。
  
  靠山吃山一点小东西没人会说什么,因为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但是像野狼这种东西就属于大型猎物了,它的定义就属于集体财产。
  
  要是独吞被人发现后告发的话就是“事”,当然你要是藏好就没问题。
  
  韩立当着何米没办法使用分解,这头狼只能上交到大队上。
  
  不过他会获得最大的一块肉和狼皮,其余的就看大队上怎么处理了。
  
  何米:“那我们带上狼赶快走吧,这血腥味要是引来其他野兽就糟糕了。”
  
  韩立:“不用太着急,动物都会在自己的地盘标记气味,而孤狼这种生物轻易不敢踏入其他猛兽标记的地盘,所以我们短时间内是安全的。”
  
  话虽然是这样说,但是韩立收拾起来一点都不慢。
  
  找根粗一点的树枝用绳子帮狼绑上去,然后挑起来两个人就开始往回走。
  
  韩立一手挑着狼,一手时不时的搀一下何米的胳膊。
  
  由于对方的身材太过于费布料,这个搀扶的过程中避免不了有些小摩擦。
  
  虽然何米对外一直是那种冷冷的表情,但是她此刻连耳朵尖都红透了。
  
  不过到是没有反对韩立的搀扶,反而在一些难走的路段主动伸手过来。
  
  等到下山来到小路上的时候,他们两个默契的拉开了彼此的距离。
  
  韩立挑着狼进村的时候才下午三点左右,大部分村民在山上还没回来呢。
  
  但是依旧被不少人看到,他们看着韩立挑着狼没有羡慕只有紧张,连忙上前问道。
  
  “韩知青你这是在哪打到的狼?”
  
  韩立:“就是在北边的山里面呀,不过我是在深处遇到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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