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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过堂,脱裤子用杖

  第十章 过堂,脱裤子用杖 (第2/2页)
  
  “展护卫,我喜欢你。”
  
  展昭像炸了毛的猫一般,瞬间发力将曹斌崩了出去,狠狠地擦拭着自己脸上的口水,一脸地生不如死。
  
  曹斌直接甩出去三丈多远,骨头都散架了,他一脸狼狈地挣扎着起身,摊了摊手道:
  
  “李大人,你也看到了,我和展护卫也是狼狈为奸吗?”
  
  李堂怒目圆睁,指着曹斌道:“你,你,你......”
  
  接着,他“嗝”地一声晕了过去。
  
  曹斌举着双手表示无辜道:“呐,大家都看到了啊,我可没动他,这是他自己晕过去的!”
  
  围观众人顿时哄堂大笑,谁也没想到,看一场审案,竟能看出这么大的热闹。
  
  有的已婚妇女却为展昭忿忿不平,觉得曹斌玷污了她们的男神。
  
  包拯一拍惊堂木,道:“叫医师!救醒李大人。”
  
  然后他盯着曹斌严肃道:“公堂之上可以合理辩驳,但不可以动手动脚,你若再敢无礼,休怪本府用刑!”
  
  曹斌连忙受教,表示不会了。
  
  其实他更想亲那张大黑脸一口,找找追星的感觉,可惜他没有那个胆子。
  
  好一会儿的功夫,李堂才清醒过来,怒喝道:
  
  “杜媺这是翻供,按朝廷规矩要施以杖刑,我请求包大人施刑。”
  
  听到这话,杜十娘几乎晕死过去。
  
  曹斌也满目冷光,充满了杀意。
  
  围观群众却兴奋不已,尤其男子,眼里已经冒出了湛湛绿光。
  
  要知道,大宋律法,用杖是要脱裤子,露屁股的。
  
  若是真的那样做了,杜十娘只有死路一条。
  
  告状没有状纸、越级告状、拦轿告状、中途翻供......
  
  不管你有理没理,都要先打杀威棒,少则二十,多则四十。
  
  这不是大宋律法,而是本朝太祖留下的旧制。
  
  如果主审官私下审案,觉得其情可悯,多半会免去杀威棒,不会这么严苛。
  
  但现在公堂审案,又有被害者家属官员要求严格按照审案程序进行,连包拯也不好拒绝。
  
  见包拯沉吟不语,李堂立刻催促道:
  
  “包大人,还等什么?难道你想包庇罪犯吗?”
  
  此时杜十娘满目恐惧,她紧紧地盯着包青天,若真要下令,她会毫不犹豫地冲向房柱,碰头自尽。
  
  包拯咬了咬牙,正要拍下惊堂木,曹斌却连忙喊道:
  
  “我不服,杜媺现在既非原告,也非被告,她只是一个证人。”
  
  “若是包大人如此伤害证人,以后若有命案,谁还敢作证?”
  
  “以后所有人都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这大宋还有公理可言吗?”
  
  “望包大人三思而后行,你这一道命令下去,大宋将风气败坏,国将不国啊!”
  
  包拯听到这番言语,手上的动作顿时迟缓下来。
  
  李堂见此,立刻喝道:
  
  “大胆曹斌,你敢诽谤朝廷?违悖太祖旧制,难道你想造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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