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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二章 怪我喽(求月票)

  第二百三十二章 怪我喽(求月票) (第2/2页)
  
  速度奇快,看样子没少用这一招杀人。
  
  银白色的刀刃,借着月光,闪烁着冰冷的寒光。
  
  男子心里一笑,似乎是对自己的这一刀,无比自信,因为他曾经在陆军部队学过一阵匕首格杀术,只要对方没枪,那么就没有人能闪过这一刀。
  
  只要能杀了这小子,他身上的这些宝贝就都是我的了!
  
  很可惜,他碰上了速度更快的陈旭。
  
  就在男子的刀尖捅到一半的时候,陈旭的撬棍钩子就已经砸在了他的手臂上。
  
  砰!
  
  一击命中,锋利的钩尖,直接扎进了男子的小臂上。
  
  “啊——!”
  
  男子吃痛惨叫一声,匕首立刻掉在地上,用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陈旭,怎么可能,这小子的反应怎么会比我还快!
  
  难道他也练过?
  
  而就在他思考的瞬间,一个钢筋在他眼中不断变大。
  
  第二下攻击来了,而他已经来不及闪避了!
  
  男子立刻再次求饶:“大哥,别杀我……”
  
  可陈旭压根没听信对方的求饶,在这种人命如狗的战场废墟下,没有人会仁慈,所以求饶是最没用的招数,上一次蓝衣男子的事情,他已经深刻认识到了一点。
  
  砰!
  
  又是一棍子命中,他用的钢筋背部,直接敲在男子的下巴上。
  
  这股巨力足以让人昏厥。
  
  男子一倒地,陈旭立刻抓起他的包裹,迅速撤离。
  
  因为刚才战斗的声音很大,很可能会引来其他的人,所以他连搜身也没做。
  
  躲进一个废墟房间内,他这才拆开男子的包裹。
  
  鞋子、匕首、一把破损的突击步枪,而且还没有子弹……一个火鸡腿!
  
  陈旭看到火鸡腿的时候,整个眼睛都是一亮,“总算是有点儿有价值的东西了,火鸡算是叙利亚的特色美食之一,而且眼前这个非常新鲜,在哈达亚这种地方是绝对找不到这么新鲜的食物,看来这小子不单单只在一个地方抢东西。”
  
  装好火鸡腿,其他东西都被他扔在一边,也许这些东西对其他人有用,但对于他这个只生存五天的人来说,根本没什么价值。
  
  “哈哈,旭爷这打晕人的本事越来越熟练了!”
  
  “打家劫舍,我只服我旭爷!”
  
  “谁让那小子不长眼,竟然敢捅我们旭爷!”
  
  “旭爷果然是吃货一枚,一个鸡腿的价值比突击步枪都高!”
  
  陈旭看着弹幕,挠了挠头,有些尴尬,最后蹦出一句:“怪我喽……”
  
  所有观众:“噗!”
  
  整理完东西,他继续朝着东北部前进。
  
  二十分钟后,陈旭竟然看到了前方有一片火光。
  
  他微微蹙眉,一般来讲,敢在这么危险的地方生起这么大的火光,要么是傻子,不知道会引来其他人,要么就是有绝对的实力跟自信,丝毫不怕会被别人偷袭。
  
  带着好奇,陈旭隐蔽了无人机,小心翼翼地凑过去。
  
  而当他看到眼前的画面时,顿时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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