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某不知名普信男爵 (第2/2页)
约翰和尼克斯也跟着,还有两个卫兵队的一组和二组组长跟着他们保护。
林可很抗拒被抱,不过芙隆很喜欢抱他,还喜欢捏他脸蛋,他也只能受着。
“嗯……带你看什么呢……对了!我们先去杂乱街看看!”
芙隆兴致冲冲地往一个地方跑去,就像关久了的小姑娘。
林可晃里晃荡的,不由得拍了拍芙隆:“母亲,你放我下来自己走。”
后面的约翰、尼克斯和卫兵组长等人低着头,装作没看到的样子。
他们可很少能看到自家少爷像个孩子一样被抱着。
平时在他们眼里,少爷就是“注定伟大的职业者”、“天赋耀眼的同学”和“严厉的训练官”。
或许也只有在芙隆夫人眼里,少爷依旧是一个六岁生日都还没过的孩子吧。
“到了!”
小跑了一会儿,芙隆有点喘,于是把林可放了下来:“小林可,你已经六岁了,要学会自己走路知道吗?累死啦……”
不是,女士,你好不讲理。
“听到了。”林可无奈点点头,奶声奶气的。
“好了,走吧!”
芙隆满意地捏了捏林可的脸蛋,然后拉着他往里走。
杂乱街是一条类似于百货街的地方,什么东西都有人买卖,什么样的人这里都有。
比如一些蹲在街角把玩着锋利小刀的小混混,他们一般是小偷、盗贼,有时也可以身份转换成强盗。
还有一些头戴兜帽、行色匆匆的人,显然就是有贵重物品想要卖出去或者买回来。
还有一些面露风霜的旅者,一些街边乞讨和卖艺的行者,一些神色警惕的卫兵……
人很多很杂,林可也在感知周边,卫兵也是,包括约翰和尼克斯也是一脸警惕地环顾四周。
只有某个傻姑娘……
“哇,林可你快看你快看,他们在喷火!”
“哇!那个人跳得好高!”
“哇,好可爱的猫!”
“哇……”
要不是人很多,芙隆都快蹦蹦跳跳起来了。
简直就像林可牵着芙隆,而不是芙隆牵着林可。
“嗷呜!!”
“嘎嘎!”
“吱吱吱……”
那边还有一个类似于宠物店的地方,门前几大个铁笼子,其中关着各种野兽,倒是没看到魔兽。
“走,小林可,我带你去看动物!”
芙隆拉着林可往那边走,仿佛是林可想看动物一样。
得益于他们身上穿着大红色花纹的衣服和贵族标识,所以没有什么下九流的人敢来碰他们。
这里可是阿赞恩麾下的城池,大红色就是阿赞恩的主流色调。
直到……
“哦~这是谁!尊贵的芙隆夫人,阿赞恩最甜美的火红之风,竟然吹到这儿来了,欢迎欢迎……”
一个油头粉面的人出现在林可他们面前,一脸带着自信的微笑。
那自信的光芒不仅把他的油肚都掩盖住了,更是把眼神深处的情欲掩盖了。
最甜美的火红之风,是对芙隆的一种赞誉,代表了当年加罗塞子爵和芙隆结婚时,宾客对于芙隆的认可。
“桑迪尔男爵,你好呀!”
芙隆笑颜如花,天真浪漫、懵懵懂懂,仿佛一朵纯白的水仙花。
ps:诶嘿,诶嘿嘿嘿嘿嘿嘿,我要票子,我要推荐票我要月票……
ε(´∀`)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