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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文学 > 炮灰女配修仙回90年代 > 第14章 住处

第14章 住处

  第14章 住处 (第2/2页)
  
  看看张红英对秀秀那孩子多好啊,简直比当初对小英还宝贝。
  
  陆明芳在大爷爷心里埋下一颗种子,此时也不着急提这些,她回归正题,“大爷爷,我还是想先搬出来,和家里分家。这样以后嫁娶就是我自己做主了。”
  
  大爷爷道,“行吧,到时候咱也能多照应你。”这方面他倒是能做主。儿子媳妇要是不同意,那就是丧良心了。三虎那孩子可是明芳给救回来的。
  
  “这样,咱家之前有个老宅,现在用来装柴火的。我让三虎爸给你收拾收拾。你住那儿去。虽然只一个单间,但是房顶修修,能住人。”
  
  陆明芳听着,高兴极了,“谢谢大爷爷,这房子就很好了,比我住那屋好。”
  
  大爷爷当然知道陆明芳住的啥屋,那都好几十年的老屋了。墙都开裂了。哎真是作孽啊。
  
  他现在是越发的支持陆明芳搬出来了。
  
  房子问题解决了,陆明芳计划也明确起来了。
  
  她相信,经过今天吓唬了陆家人之后,陆家人也不胡想要她住家里了。
  
  后面再加把劲儿,她自然可以顺利搬出来。
  
  然后就是户口问题。这个很重要。
  
  她虽然已经满了十八岁,但是她在村里没有房子,所以没法立户。这是个问题。而且这种地方有个不成文的规定,女孩子是没法单独立户的。更何况她深究起来,都不属于陆家村的人呢。陆家村的人也不会希望她占任何便宜。
  
  不过不打紧,可以先搬出来。争取更多修炼的时间再说。后面肯定能找着机会解决的。
  
  正要去山里,她就看着前面出村子的路上,一个人骑着自行车。
  
  灵气都往那边跑。
  
  不用看清楚就知道是谁了,她想了想,跑过去喊了一声,“宁村长!”
  
  宁晋诚这一早就准备去县里办事的,听到声音就停下来。看到是陆明芳的时候,突然有些不自在。可能是之前误会过别人对他的心思了,这两天人家表现的对他一点想法也没有,他就有点儿自作多情的感觉。
  
  “是陆明芳同志啊,你有什么事情吗?”
  
  “宁村长,你是不是去县里啊。”
  
  宁晋诚点头。
  
  “那你记得帮我把医书带回来啊,我急着看。”陆明芳提醒道。
  
  宁晋诚听着是这事儿,就道,“没问题,我回来就帮你带回来。不过你真的看得懂吗?这种东西要通过学校教学才能行。”
  
  “古代的大夫也没学校念,都是靠着跟着师傅学的。我也不当大夫,就学草药而已。不用念书。”陆明芳说起来头头是道。宁晋诚也就不劝了。毕竟好学是好事。
  
  “好吧,我会带回来的。”
  
  说着,他就骑车准备走。
  
  陆明芳问道,“宁村长,我想问一下,如果我的户口想从家里转出来,可以吗?”
  
  “为什么要转出来,没这个先例。”
  
  宁晋诚直接拒绝了,“你年龄还没到。而且……”
  
  “因为我是女孩子,是吧。”
  
  陆明芳直接道。
  
  宁晋诚沉默的点头。虽然法律上面没这么一说。但是在村里的规矩就是这样。所有村民也是这么认可的。因为如果单独立户,就要分宅地基。而各家各户女孩子不少,这要是闹起来,分的可不少。
  
  “我懂了,麻烦你了宁村长。”陆明芳也没说话,背着背篓就走。
  
  宁晋诚突然觉得挺不好意思的,他关心道,“你为什么要分出来?”
  
  “想自食其力。”陆明芳头也不回道,然后越走越远。她现在对天命之子的态度就是,有事儿用用,没事儿不接触。免得成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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