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文学

字:
关灯 护眼
原则文学 > 炮灰女配修仙回90年代 > 第201章 招供

第201章 招供

  第201章 招供 (第2/2页)
  
  顾老严肃道,“不需要,你现在只要知道,你的责任就是照顾好明芳就行。照顾好明芳,你也就对得起少平了。难道还能指望明磊延续少平的血脉?”
  
  这话让顾国平很是赞同。
  
  以前是没得选择,只能捏着鼻子去选择顾明磊。
  
  现在有了明芳这个好孩子,谁还想委屈自己?
  
  顾国平表明了态度,警察局这边自然也告知了李兰这件事情。
  
  李兰一听现在顾思甜竟然成了陆小英的女儿,顿时气坏了,“怎么可能,她怎么可能是陆小英的女儿,她是我的女儿。明明是我的女儿。你们不是有那个什么鉴定吗,你们给她做啊,她就是我的女儿。”
  
  “李兰女士,你没有确切的证据,是不能要求别人和你做鉴定的。”
  
  意思是告诉李兰,不能说她说谁是她女儿,就是她女儿。“
  
  “既然你觉得是抱错的,当时也有可能是你的孩子先被换了,后面再和顾家抱错。”
  
  李兰听着这些话,顿时激动的不已,“不可能,不可能的。我不是这样的。是我的孩子先被抱错,后来才又被张红英他们换了。”
  
  警察道,“这一切都是你的猜想,李兰女士。你没有明确的证据,这些都不成立。”
  
  “那之前顾思甜的血对我有帮助啊,能救我的命啊。”
  
  “也不能证明,这不科学。”警察直接道,“希望你能提供有利的证据,否者这件案子只能一直拖下去。你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一直为你贡献血液治病。”
  
  李兰激动的摇头,因为激动,疼的浑身发抖。医生被喊了进来,但是一点用都没有。
  
  甚至打止痛药都没用,还是疼。
  
  哪怕麻醉了,那种灵魂深处的疼痛也无法抑制。
  
  李兰觉得自己这一次比之前还腰疼。每次一疼,都觉得自己要死了。
  
  她迫切的需要药。
  
  哪怕坐牢,她也不能死了啊。
  
  反正那个死丫头也不认她了。
  
  说出来吧,至少能活着。
  
  在第二次被疼的晕过去,濒临死亡的情况下,李兰终于虚弱的开口了,“是我换的孩子。是我换的。”
  
  一直等在外面的警察听到这话之后,立马进来做口供。
  
  但是李兰要求他们能答应自己,只要自己招供了,就要求顾思甜一直提血液给她。
  
  警察当然不能保证这件事情。
  
  毕竟谁也不能强迫一个人给另外一个人输送血液啊。
  
  但是他们也保证,会将这件事情告诉顾思甜,至于后面是否愿意,得看顾思甜自己了。
  
  李兰疼的流泪,“她必须给我提供血液,我这辈子都是为了她奉献了。要不是我把她换了出去,本来该是她受明芳那样的苦的。”
  
  这是认了。
  
  警察很快就开始做笔录,“你说清楚点,仔细交代。”
  
  这次李兰也不拖了,她知道,自己拖不过别人。
  
  所以一五一十的说的很详细。
  
  说她怎样听到了婆婆和丈夫的话。那时候,她其实也不打算换孩子的,只是准备等婆婆换了她的孩子之后,她再想办法换回来。
  
  只是那时候徐美慧这个“大户人家”的富太太出现了。
  
  她才鬼迷心窍,动了心思,想为自己苦命的女儿寻找一条出路。
  
  (本章完)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
热门推荐
顶级神豪 史上最强炼气期 全职法师 大小姐她总是不求上进 许你万丈光芒好 麻衣神婿 绝代神主 我不想继承万亿家产 寒门崛起 机武风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