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模式创新(5K) (第2/2页)
胡正明说完之后,蒋守雷从一个半导体从业者的角度出发,是完全愿意和新芯科技合作的。
在整个半导体行业不景气的前提下,除了新芯科技外,没有哪家企业能够把保证营收写进合同条款里。
虽然有时间期限,但是合同里关于营收保证的时间期限是五年,一年20亿元rmb,并且保证毛利率不低于30%。也就是说新芯科技不能用低价战略来保证营收。
五年时间已经够长了,要知道芯片的生产线每年都要设备折旧,花7亿美元购买的芯片生产线,大概五到七年时间就会完成设备全部的价值折旧。也就说在公司资产上,这条实际花费7亿美元购买的生产线账面价值会归零。
把它的成本平摊到之前每年的成本里去了,如果新芯科技和华虹合资成立的企业,五年把生产线完成折旧的话,那么后续这条生产线生产出来的芯片,成本就只有人工和材料费了。
芯片代工企业中,成本大头就是设备折旧。这也是为什么台积电的利润率高达百分之六十,而国内其他芯片生产厂商的利润率最多也就30%。是因为台积电的中低端生产线都已经完成了生产设备的折旧,没有了设备价值折旧的成本了。
国内其他芯片生产厂商的生产设备大多都在19年开始上线。
而且台积电营收大头就是来源于中低端的芯片代工,高端芯片代工只占很小的一部分,甚至到了3nm时代几乎只有手机厂商还能负担得起台积电的3nm芯片。
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出发,新芯科技的条件都太优越了。
蒋守雷叹气:“胡教授,我个人是非常愿意和新芯科技合作,我也会尽力去推动这件事。
但是这不是我这个层面能说了算的,这更多是政治上的问题,而不是经济层面的问题。
经济层面,说得坦诚一些的话,华国在芯片领域以国家为单位的投入,亏损不在少数。
新芯科技给出的条件已经决定了,华虹的8英寸生产线至少不会亏损,在当前芯片产业的大环境下,能够不亏损已经非常难得了。
这是一种全新的方式,和民营企业合资成立企业,还是同股不同权的方式,我不确定上面是否会允许华虹成为试点。”
胡正明迅速反应过来:“蒋总,你可以看成是华虹对新芯科技的一笔风险投资。
只是这笔风险投资,华虹投资的不是钱,而是一条生产线,但是本质上依然是风险投资。而新芯科技保证的营收和毛利润率是新芯科技接受这笔风险投资前的协议。
你知道NewPay吗?”
蒋守雷点头:“知道,NewPay在国内也有一些业务,他们在长三角地区的外贸行业里非常活跃。我认识一些复旦经济学院的教授,他们对NewPay的评价非常高,认为NewPay创造了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
胡正明继续说:“是的,NewPay接受了花旗、富国、摩根大通、高盛等一众机构的投资,这些机构的投资都是采取的同股不同权的结构。
他们持有的股权和周新持有的股权所拥有的投票权是1比10。
因此如果把这看成是风险投资,那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华国在芯片领域有着雄心,希望能够在芯片领域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一直以来来自政府层面的高昂投入都没有获得应有的成效,我认为是时候换一种投入方式了。
把新芯和华虹之间的合作当成试点,正好也符合申海和张江在创新领域的精神。”
同股不同权的模式在硅谷都是新鲜事物,因为谷歌远没有原时空那么成功,甚至需要华尔街推动他们和百度合并才能获得原本应有的地位。所以一直到2001年,A/B股的架构都没有在硅谷流行起来。
在创业者提出希望采取A/B股架构的时候,投资机构都会问一句:你是Newman吗?
华国真正开始有同股不同权概念时,应该要到2013年,那时候出台了《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优先股和普通股相比拥有优先分配利润、优先分配剩余财产等优势,其实这就是一种同股不同权。
国内资本市场接受A/B股架构,则要到科创板上市规则颁布的时候,在2.1.4条里明确规定了不同股份可以有不同的表决权。
而之所以蒋守雷对于和新芯合作这件事很心动,他很想推动这件事。8英寸的生产线在华虹手里,远不可能创造出20亿rmb的年营收,更别说稳定五年每年都是这么多。
他不敢也不能答应,是因为1995年的时候国资管理部门有明确规定:“不得赞同和批准对国家股、国有法人股和个人股采取同股不同权、不同利的方案。”
蒋守雷和胡正明聊完之后,胡正明并没有把这件事局限在自己的层面,他知道涉及到模式创新的时候,需要更高层的推动力,这时候需要周新发力了。
周新也不客气,先通过邮件和曾主任约时间,然后专门为了这件事跑了一趟燕京,和曾主任面聊。
在周新详细解释之后,对方表示:“我认为我们可以以华虹和新芯科技作为试点,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既然之前无论是908工程还是909工程都没有获得预想中的效果。
甚至离我们的预期有很远的距离,别说培育一批芯片企业,连我们投巨资成立的企业都存活得如此艰难,是时候做出改变了。新芯科技开出的条件也非常优越。
我原则上赞同这件事,甚至会大力推动这件事的批准。
但是我主张要有流程上的合规性,因为刚刚周新你也和我说,我们这是探索模式创新,既然是模式创新,那么这次新芯和华虹的合作,将为后续的国企和民营企业之间的合作建立样本。
那么我们从事先的流程开始就要做到范本。
我认为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事先一定要经过充分的论证,既然要操作同股不同权,那么必须要进行精确的投资论证,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在这个项目同股不同权比同股同权更有价值。
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获取项目机会的价值,简单来说,如果不实行同股不同权,就不可能获得这个投资机会,自然也就没有了投资收益和战略价值;二是同股不同权后所获的经济效益能满足一般投资行为的正常回报水平。
第二就是做好决策合规。严格按照国有企业投资决策流程进行,过程中保留好各种决策资料和决策会议纪要,以便能经得起审计的检验;
第三是坚持公开透明。同股不同权并非法律所禁止,所以无需隐瞒,要大胆地写进投资协议、项目合作协议、公司章程等文件中,不要搞什么抽屉协议。
第四就是坚持公平公正。不论是国资一方放弃部分表决权或分红权,还是合作方放弃,都必须坚持权责一致的原则,即放弃部分的权利所对应的股东责任,也应相应免除。
这是我个人的初步想法,我会尽快推动这件事,因为我能够想到的地方只是一小部分,肯定会有遗漏之处。
我们会尽快制定相关通知和指导意见,然后华虹和新芯科技这次的合作可以先按指导意见来。
我们后续会持续关注这个案例,然后调整我们最后要出台的政策,真正意义上做好模式创新。”
模式创新很重要,在我看来,我们现在这种芯片大基金投资的方式,只能实现追赶,很难实现创新。
然后明天早上还有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