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主张举证 (第2/2页)
而另一种……
则是法庭外部调查。
通常情况下,如果不是特别特殊的案件,是不会在法庭外部调查的。
而法庭调查……
主要是审判长就双方提供的各项证据进行询问和查证,考验的是法官明察秋毫的能力。
当然。
这和双方提出的证据和主张也有很大的关系。
提出的证据越充分,越容易获得法官乃至合议庭全体成员的取信。
也更容易胜诉。
「咚——」
摹拟法庭内。
在秦牧答辩之后,审判长皱了皱眉头。
和其余几个审判员对视了一眼。
简单交流之后。
沉声道:「目前根据双方陈述,本庭总结,原告方张三控告被告方李四欠债不还,共计5400万元,而被告方李四则认为这笔钱并非欠款,不应偿还。」
「接下来,请双方围绕此核心焦点,提出各自的主张和证据,开始法庭调查。」
至此。
案件正式进入了法庭调查环节。
来自乾州的两名律师立即站起身,将他们整理出的资料提交给了合议庭。
「这里是我方当事人张三和李四签订的欠款协议,对方白纸黑字,写明了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所欠的亏损款项,共计5400万元。」
「这里是我方当事人交给李四操作的信托账户的亏损情况表······」
两名律师先后提交了七项不同的证据。
都是他们从案件原文中提取出来的,用来证明张三和李四之间确实构成债务关系。
首先。
张三和李四事先虽然未曾签订借款合同,但在事后李四签署了亏损欠款协议。
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所亏损的欠款。
其次。
按照法定逻辑,这个事情源于1.5亿元的借款。
在事实上,李四也确实操作了这1.5亿元。账户的亏损正是由于李四造成的。
张三要求李四偿还亏损,也合情合理。
「我方主张,要求对方及时偿还连本带息5400万元,不得再行拖欠。」
最后。
递交完证据厚,乾州的两名律师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张。
审判长以及其余合议庭成员则接过了这些整理的证据
资料,认真查看了起来。
一方面。
他们是在查看这些证据资料的真实性,以及可信度。
另一方面。
则是在考核乾州几名律师整理证据资料,参与诉讼的能力,以便庭审结束后打表现分。
「我有个问题,张三在借款给李四的时候,为何不是直接转账到李四的账户?」
数分钟后。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盯着乾州的两名律师质问道。
这是本次案件里比较可疑的地方。
虽说是酒后答应的,没有借条和欠条,但也不至于如此草率。
「这个······是这样的,我方当事人热衷于炒股,还经营了一家代炒股公司,旗下有许多个信托子账户,1.5亿元一时间无法全部取出,只能将其转存在不同的账户中,借给李四操作······」
乾州的两名律师不慌不忙,连忙说道:「我方当事人还和李四约定好了,若是1.5亿元赚钱了,他只取1个点的提成,当作利息,若是亏损了,则由李四负担相应的亏损。」
「也是口头约定吗?」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反问道。
「也是口头约定。」
问到这里。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又问道:「你们刚才认为说和张三之间不够成债务关系,可有什么依据或者佐证?」
在民事诉讼中。
有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主张李四欠钱了,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欠钱了。
同理。
秦牧主张李四没有欠钱,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来证明李四没有欠钱。
如果证据不足……
单从事件本身来看。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全体成员都会做出倾向于张三一方的判断。
「我方自然也有证据。」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
秦牧昂首挺胸,立即站了出来,准备开始反驳。
「对方提供的欠款资金流水表格,存在巨大的漏洞,明显是恶意伪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