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九十八节 军臣的决断 (第2/2页)
乌孙与匈奴夹击,使其腹背受敌。
有这两个例子在,军臣再笨,也懂的要先安抚汉朝。
要知道。现在,与匈奴为敌的,可不是那个大宛或者什么丁零人、扶余人!
那可是乌孙!
乌孙昆莫猎骄靡,是冒顿大单于收养的义子,老上大单于亲手养大的义弟,这个人对匈奴的组织结构。军事部署和作战方式了如指掌。
更可怕的是,猎骄靡身上还笼罩着一层的神秘的光环——当初,月氏攻破乌孙在昆邪地的故地,杀死了几乎所有乌孙贵族,前代乌孙昆莫难兜靡身死,只有一个臣子带着还在襁褓中的猎骄靡逃出重围。
逃亡路上,那位臣子,形单影孤,独立难支,没有办法,只能将猎骄靡藏在草丛中,自己出去寻找食物。
待其回来时,这位臣子惊讶的发现,他的少主,卧在草丛中,有一只母狼,为其哺乳,还有一只乌鸦,叼来鲜肉,喂其食用。
于是以为有神明庇佑,带其辗转千里,投奔匈奴。
冒顿大单于听说了这个故事,也认为猎骄靡有天神保佑,于是收为义子,带在身边抚养,更将猎骄靡交托给当时的左贤王,老上稽粥单于教育。
所以,乌孙独立后,其国内崇拜和信奉狼神之风由此而起。
狼与乌鸦,成为乌孙的信仰图腾和圣物,备受尊崇,不许伤害。
乌孙的王族,都有在其胸膛纹刻一只狼头的习惯,以视自己是狼神子嗣的象征。
甚至,许多的匈奴人也都接受和认可了这样的设定——以为猎骄靡是神子,有天神的庇佑。
在这样的情况下,汉朝就必须安抚下去。
军臣再自大,也不认为自己能同时面对两个方向的挑战的能力。
为了安抚汉朝,在南边不要闹事,一个鲜卑奴的脑袋,自然就无足轻重了。
而在同时,将鲜卑王的脑袋,制成酒器,送到汉朝,同时也是一种威慑——当初,老上单于击败月氏,将其王的头颅制成酒器,将此功绩写在给汉朝太宗皇帝的国书之中,在夸耀了匈奴的强大的同时,也打消了汉人挑战匈奴的意愿。
第二年,汉匈和亲条约与盟约正式确定,汉匈关系,进入相互承认和认可的时代。
只是,那位可怜的鲜卑王,很可能都还不清楚自己已经死到临头了。
不过,除了鲜卑人,恐怕没有任何人会对此有分毫的意见。
在这个世界上,弱小本身就是罪过,被人奴役,更是罪上加罪。
所以,做完这个决定后,军臣就懒得再去管这个事情了。
杀一个奴隶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灭族,鲜卑人就该跪下来给他磕头了。
此刻,军臣的全部心思,都放在怎么击败乌孙身上——是的,是击败,而不是灭亡。
军臣需要的是,一个听话的,顺服的,为他卖命的乌孙。
而不是一个被灭亡的乌孙。
这倒不是军臣对乌孙有什么特殊情结之类的问题。
而是,灭亡乌孙的代价太高了。
击败他,让他臣服,匈奴所需要的,可能仅仅只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游行和展示肌肉。
但要灭亡乌孙,起码要死一万匈奴骑兵。
而整个匈奴人口才多少?(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