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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文学 > 荒村物语 > 第二百九十七章 妇人(1)

第二百九十七章 妇人(1)

  第二百九十七章 妇人(1) (第2/2页)
  
  但是,面对这大汉,少秋颇为自卑,不仅自己的庄稼不如人家,长出来的禾苗不是被花伯故意放了一把大火烧得狼藉不堪,便是有人趁着黑夜,偷偷故意放牛吃了。因此之故,在荒村,少秋可以说是穷人一个,在大汉辈面前是没有什么面子可言的。因为大汉无论何时,不管在什么地方,随便往口袋一摸,少说也能掏出几乎可以把少秋买下的钱数。
  
  而少秋却还甚是要为吃饭之问题而发愁,不似此大汉,农忙过后便几乎可以说是无所事事,不是呆在冯大爷家打牌,便是去花姑家喝酒,而这看书之说,于他来说是不可想象的。对此,花伯总是会竖起大拇指,点赞大汉不仅强大有力,亦且这地里的活也干得漂亮,不似少秋,地里光秃秃的成何体统!
  
  更重要的是,在花伯看来,大汉有神保佑,干什么事都相当顺利,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有滋有味。不似少秋,受到了神的诅咒,什么事都不顺利,要想做成一件那怕极细小之事,亦须拚命为之,否则谈何成功!
  
  对于做父亲的来说,当然不愿意自己的女儿去受苦,而跟着少秋,其后果如何,他地里的那把大火就是明证。当然,要是别人的地,以自己之势单力薄,何敢对之无端放一把大火,届时惹恼了人家,自己赔得起吗?可是这少秋就不一样了,自己想怎么烧就怎么烧,一时如入无人之境,他能把自己怎么地?
  
  因此之故,花伯在心里对此少秋直是相当看不起,一个人,保护不了自己的庄稼,而要如此之人保护一个人,那怕是自己的女人,亦属枉然!这不,在看到少秋时,花伯甚至有事没事要撞他一下,恨之不能死了,如此活在世上还有何意义呢?可是,如此之人,偏偏得到了自己的女儿之垂青,真是前世不修啊,却又不能堂而皇之地对之动手,因为荒村的人们会说话,说欺负读书人不算角色。
  
  否则,以花伯对少秋之仇视,此时早已冲进了他的屋子,不再是烧地这么简单的事情了,可能取了他的性命这样的事情都做得出来。花伯就想不明白了,自己也没少打女儿,死女子为何荒村千万男子不喜欢,单单喜欢少秋呢?午夜梦回之时,念及儿女之不孝,花伯甚至想撞死在墙上算了,不然的话,活着丢人现眼,有什么意思?
  
  但是,思来想去的,要是自己就此含恨死去,抛下小花无依无靠地过日子,万一少秋趁人之危,以一弱女子,对付少秋怕是有些难度。因此之故,纵使是不想活了,那也得活着,不能便宜了那小子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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