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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章 有法可依

  第三十五章 有法可依 (第2/2页)
  
  “并且,涉案新宿区的高新园本就是重要项目。为什么你们的总会社不参与投标,而偏偏要以在新宿的分会社参与招标?这是不是你们的过错?”
  
  滨野的每一句话都精准地斩断宫川的进攻路线。
  
  宫川听后却更加生气,“之所以总会社没有参与投标,而是分会社参与投标,这不是你们招投标的要求吗?!不是你们要求参与投标的企业,需要提供在新宿区的纳税证明和雇佣员工的证明吗?!总会社的设立地并不在新宿区,只有分会社在新宿,按你们的要求,当然只能由分会社参与,因为只有分会社才有在新宿区的纳税和雇佣员工。”
  
  滨野再次露出笑容,“宫川律师。如果允许分会社参与招投标,那是不是又对那些总会社设立在新宿区的公司不公平。那岂不是全国各地的会社,只要在新宿区设立分支机构,都能够对高新园项目掺上一脚。”
  
  这位公职律师接着说道,“并且,顺着宫川律师刚才的论述。他说我们拒绝海外会社的招投标。事实上,我们拒绝也是有道理的。”
  
  “我们的招投标,要求出示营业执照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然而,宫川律师所说的ATP有限会社,则是纯粹的海外公司。其在东洋境内无注册地址、无工商登记、无营业执照、无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的证明。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无法核实企业的资质。我倒想请问宫川律师,在这种情况下,你要让我们市政厅怎么做?!”
  
  滨野突然提高声音反问道。
  
  这位公职大律师犹如一位极其熟悉规则的官僚。
  
  不管对于任何情形,都可以找到有利于自己的规则。
  
  并且,整个论述滴水不漏。
  
  即使是同为律师,但未对该领域达到如此熟悉的程度,完全很难反驳。
  
  滨野进一步上前说道,“我想请宫川律师明白,涉案高新园项目的支出、补贴,全部来自于新宿区市民的血汗钱。不错,市场竞争的原则固然重要。但是,倘若完全遵循市场竞争的原则,那么根本就不必设立这个高新园项目了!”
  
  “公帑的支出原则,并非机械地按照市场原则来确定受惠企业,必须还要按照有利于该地民众的原则来进行。我们在招投标中要求提供在新宿区的纳税证明和雇佣员工的材料,完全是实实在在地希望,这些企业的投资,能够真真正正的惠及当地的民众。”
  
  “这是实干!”
  
  “而不是空谈!”滨野重重地强调道。
  
  “我希望宫川律师你明白,所谓行政事务,绝不是空谈几句自由或者公平,就能轻而易举完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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