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摸神仙的死丫头 (第2/2页)
阿布胸中怒火顿时炽烈起来。
乌古论家族的女人,怎么可以服侍一个卑贱的南蛮子!
杨沅,必须死!
……
“杨沅如果死了,我将唾弃你、背叛你、永不信你!”
剑,就握在艾曼纽贝儿的手中。
在她前方,是她供奉的一尊“十字苦架”。
那是她亲手雕刻出来的圣像。
“因为信仰你,我和我的父兄,远离了家乡,踏上遥远的征程。
我用我的剑、我的血、我的生命,维护着你的荣耀。
可是你给了我什么?我的父兄被夺走了生命,我被掳为了奴隶!
现在,你要把我最后的光,也要剥夺,让它熄灭吗?”
贝儿眼中噙着泪,悲愤莫名地质问着。
她举起了手中的剑,沉声道:“如果,这就是你对我的试炼,那么恭喜你,你赢了!”
贝儿一剑劈去,小小的圣像被她一剑劈成了两半。
贝儿的金发也因为她劈剑的动作,猛地飞扬了一下。
“如果在宋国的皇帝改元之前,我的黑眸骑士还不能归来,我将从此成为你的不信者,永远唾弃你,哪怕永不超生!”
艾曼纽贝儿恶狠狠地威胁起了她的主。
“贝儿,贝儿!”
院中响起了海伦的声音。
艾曼纽贝儿提着剑,走向门外。
“贝儿,你在干嘛?”
海伦好奇地问了一句,但是马上发现,贝儿情绪似乎不太对劲。
一头漂亮的金发披散在贝儿的肩头,此时的她,就像一只发怒的母狮。
海伦不敢再问了,急忙让开身子道:“宋小娘子要见你,你看。”
院中,宋鹿溪带着李凤娘,正站在那儿。
李凤娘看到贝儿,顿时两眼一亮。
她没见过这种肤色白的出奇、头发金光闪闪、双瞳如湖水一般颜色的女人。
但是,虽然对她而言贝儿的长相是如此的奇怪,却还是能够感觉到贝儿惊人的美丽。
尤其是……,贝儿现在的气势。
如果李凤娘是现代社会的小女生,此刻只怕已经两眼星星地大喊“好A、超A”了。
此时的贝儿,攻气十足、性感与强势混然一体。
鹿溪把她的来意告诉了贝儿。
李凤娘被晋王府送回来了。
因为……不管李凤娘真心接受了多少,晋王妃能教的,李凤娘全都学会了,不说倒背如流吧,也是八九不离十。
而且,在容嬷嬷、莫嬷嬷的观察下,李凤娘日常的言谈举止、行为规范,也已经毫无挑剔。
她,经两位嬷嬷盖章认定,已经算是一个合格的小淑女了。
李凤娘欢天喜地的被送回了杨家,然后她就听说,杨叔叔去北国了。
而她的准婶娘,小厨神宋鹿溪,打算教她烹饪的本领。
这是要“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吗?
凭什么啊!
哦!我长大了以后,侍候好自己男人还不行,我还得拍姑婆的马屁?
这是嫁人还是受罪?
李凤娘不乐意了。
不过,她不敢说,她怕宋鹿溪再把她送回晋王府继续深造。
容嬷嬷的戒尺她都能忍,她实在是受不了晋王妃的嗡嗡嗡了。
于是,她就乖巧地央求鹿溪,说她想学习骑射。
因为她爹爹是大将军,她将来大概率也要嫁个大将军,她要成为和梁红玉一样了不起的女英雄。
可她以前太贪玩,父亲又不舍得她吃苦,所以在父亲身边时,她也没有学过这些本领,现在她想学。
鹿溪一听也有道理,她可以为二哥烹制可口的美食,但是当二哥遇到大危难时,她的烹饪本领便全无用处了。
可要说到学本事……
冷、薛二女学的是个人技击之艺,东瀛的那位姬香姑娘也不合适。
鹿溪怕送羊入虎口。
艾曼纽贝儿曾经做过骑士团的军官,不仅骑射俱精,而且懂得打仗,更适合这位将军之女。
所以,宋鹿溪就把李凤娘给艾曼纽贝儿送来了。
“你要跟我学本领?”
贝儿挑了挑眉,看向李凤娘。
李凤娘一看更迷了,两眼直冒小星星。
这位金毛姐姐真的好飒啊!女人就该像她这样。
“嗯嗯嗯嗯……”李凤娘小鸡啄米一般连连点头,
贝儿道:“很辛苦的。”
李凤娘挺胸道:“我不怕!”
贝儿正在心情烦躁的时候,就像天天都来大姨妈。
可是,寻常女子此时进入东北都不适合,更不要说她这种长相了。
所以,她又无法为杨沅做点什么。
既然这个小丫头愿意吃苦,贝儿也算有了一个发泄的渠道。
于是,她向宋鹿溪优雅地点了点头:“好的,宋小娘子,这个人,我收下了!我向您保证,会把她训练成为一名合格的骑士!”
于是,李凤娘放下了“女诫”,又提起了剑。
……
潺春部落首领凌戈装出一副此前并不知道二王家族会在此间登岸的模样,和李太公等人寒喧良久,一一拜见。
凌戈诚惶诚恐地道:“诸位大人光临,凌戈自该热情款待。只是这么多人……”
他为难地看了看船上众多的家眷和随从。
由于码头面积不大,四条船就泊满了,后边的船拥塞在河道上,暂时进不来。
李太公道:“我们经过高丽的时候,在巨济岛采购了大量食物,现在还没有用完。
让你们的人送些新鲜的肉食和蔬菜上船就好了。
我们只在这里做短暂停留,然后就要去上京。”
凌戈松了口气,喜道:“这样的话就没有问题。诸位大人晓得,钝恩城很小的……”
他正说着,杨沅就走过来,说道:“李太公,杨某听李佑说,此间有两大部落。
我想,我们虽然急于去上京,但是既然来了,两大部落的孛堇,我们还是要见一见,谈一谈的。
老太公莫非忘了,如果一切顺利的话,咱们后续会有大量商船往来于此……”
李太公恍然大悟,笑道:“不错,不错,老夫险些忘了。
哈哈哈,凌戈孛堇,走吧,带我们这些老家伙去你家喝酒。
老夫有件对你来说有莫大好处的事,正要告诉你呢。”
说着,李太公拉过杨沅,对凌戈介绍道:“这位是大宋使节杨学士,你见见。将为你们钝恩城带来无尽财富的人就是他了,哈哈哈……”
凌戈听到“杨学士”三个字,心中便是一凛。
这就是阿布大人要杀的人?
但是,紧跟着他又听到“无尽财富”,不由心中又一奇,财富?什么财富?
码头上显然不是说这种事的地方,李太公已经张罗着让他带路了。
凌戈正要领着李太公一行客人离开码头,迎面就有一群人急匆匆地走来。
凌戈远远看见那领头之人,脸色就是一变。
显星部落的符金盏来了!
这厮的鼻子,真是比狗还灵!
符金盏带着二三十人,阿蛮和她带来的几名武士就藏身其间。
阿蛮已经换去了锦衣小帽,打扮成了显星部落的一个半大小子模样,跟在人群后面。
和这群大汉相比,她那身材娇小的可以被人忽略不计了。
阿蛮跟在后面,踮起脚尖也看不到自家小姐。
符金盏大声道:“听说上京的贵人们来了,金盏迎接来迟,诸位贵人恕罪。”
凌戈冷着脸道:“符金盏,诸位贵人已经答应到我家做客了,我家可不欢迎你。”
李太公笑眯眯地道:“凌戈孛堇,大可不必。这桩大机缘,单凭你一个部落,可吃不下。”
凌戈听了愈发心痒难搔,李太公一再提到财富和机缘。
他这样的大人物,说出来的话当然不会假。
他眼中的财富,也一定不是自己所能想像的那么小的规模。
只是,究竟是什么机缘、什么财富啊!
如果,我听从阿布大人的话,把他们请去家里,任由阿布大人杀了杨学士,会不会就此得罪李太公,让这机缘从手中溜走?
对了,李太公说过,这机缘,就是这位杨学士带来的。
想到这里,凌戈心中愈发纠结。
他不想得罪和他距离更近的乌古论氏,也不想得罪权势更大的二王亲族,他也不舍得放弃有可能给他的部落带来机缘与富贵的杨沅。
可是……
符金盏想插一手是么?
凌戈不再排斥符金盏了。
他想掺和,那就让他掺和好了。
一旦出了事情,多一个人和我一起背,倒也挺好。
不过,我到底是倒向二王一边,还是乌古论氏一边,且弄清楚到底是什么机缘再说。
符金盏对李太公一行人道:“小人陪诸位大人先往凌戈家里做客。晚宴嘛,我们显星部落包了。哈哈哈,诸位大人这边请。”
潺春部落和显星部落的两位孛堇引着路,领着一众权贵长者,就往钝恩城中走去。
趁着这个机会,身材娇小的阿蛮终于挤到了盈歌身边。
杨沅做为贵宾被李太公带在身边,盈歌就被挤到了后边。
盈歌一路走着,双眼却是一直放在她男人身上的。
忽然,她感觉自己的手被人轻轻捏了一把。
盈歌顿时又气又笑。
真是好胆,这儿居然有人“摸神仙!”
活够了是么?
盈歌反应极快,她反手就去抓那人手掌,同时另一只手握向短刀。
只是这一扭头,映入眼帘的,却是一张挤眉弄眼的脸。
阿蛮?
这个死丫头!
她怎么死到这儿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