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神经病之歌(第二更) (第1/2页)
“这人真无聊,竟然在这里和哈士奇为了转弯僵持了两个多小时!”
“废话,难道你不无聊?你他妈看一条狗和人僵持,竟然看了两个多小时!还嗑的一地瓜子皮。”
还别说,这个世界上像这种无聊的人不在少数,尤其是一些来旅游的。
什么叫旅游,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那就是换个地方睡觉吃饭罢了。
旅游景点?
那是什么鬼东西。
尤其是对于半宅来说更是如此了。
因此看一个可爱的小姑娘卖传单,似乎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以至于有不少人把这一幕拍了下来,上传到了一些视频网站。
“爸爸,现在我们真的变成乞讨者了!”
“什么乞讨者,这叫卖艺!”
陈安歌翻了翻白眼,和小店商量了一下,借到了他们的音响。
事实上这种店绝对不会拒绝这种要求,他们会无比的欢迎你在他们店门口搞事。
当然,只要不是闹事,只要别堵住店门就行。
门庭若市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人多了,哪怕十个人里面有一个人进来,那也是一笔收入了。
“卖艺啦卖艺啦,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坐下听!”
陈丝丝又喊了起来,手脚勤快把散落在地上的传单收拾了一下:“打赏送传单啦,打赏送传单了!”
一干人目瞪口呆,你他娘真是个人才啊!
陈安歌开始了。
率先是一首《大漠孤烟》,这是一首经典的二胡曲子,基本上算是家喻户晓的。
和上一世的《赛马》曲子差不多的地位。
所谓行家出手,就知高低。
陈安歌这些年来,二胡从来没有落下,尤其是因为要教导江花的缘故,所以他自己丝毫不敢怠慢。
不说是独领风骚,但至少在二胡技巧上面,绝对算是顶尖的存在。
这一曲《大漠孤烟》从开始的由远及近,到高潮部分的气势磅礴,让听者似乎身处黄沙之中,好似看到了长河落日圆的奇观。
事实上沙漠和大海一样,都令人向往。
只是生活在大漠附近的人向往大海,而生活在江南水乡又或者靠海吃饭的人却向往大漠罢了。
大家都在羡慕对方的生活。
“我去,厉害了!”
“学过吧!”
“学过?这应该是专业级别的了!”
“的确,怎么那么好听呢!”
“擦,九级证书可以撕了!”
“让我有种重拾二胡的冲动!”
“这是这个小女孩儿的爸爸?估计年龄不小了!”
“听声音年纪好像不大!”
陈安歌带着头套,大家自然看到陈安歌的脸。
一曲《大漠孤烟》开始,但接下来,陈安歌的二胡画风就开始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
一首《狐狸叫》送给大家!
要论陈安歌最喜欢二胡什么,那就是拟声了。
陈安歌对此简直乐此不疲,所以特别喜欢那些不正经的曲子。
当然,如果能有一把不正经的二胡,那更配了。
《狐狸叫》这首曲子出现之后,原本被《大漠孤烟》所养起来的凝重情感就像是地震了一般,轰然倒塌。
众人面面相觑。
“卧槽!”
“这……”
“我怎么觉得……那把二胡那么骚呢!”
“我去,好厉害啊,那声音怎么拉出来的!”
“这真的是二胡的声音吗?”
“为什么我的二胡不能发出这样的声音?”
“我了个乖乖,求求你别秀了!”
“牛逼啊!”
围着的人越来越多了,甚至已经有点挤了。
陈丝丝见状,目光扫过众人,很有目的性的把自己一直没带的头套放在了地上。
随即紧紧的盯着某些人。
那些人本来在听二胡,突然发现陈丝丝一直看着他们。
嗯?
你看我干嘛?
还看?
陈丝丝的眼神上下晃动,看一下人,再看一下倒过来口朝上放着的头套,再看一下人,如此周而复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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