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神经病之歌(第二更) (第2/2页)
额?
懂了!
有人拿出钱包,走上前去,很大方掏出五十块钱,随即放在了头套里面。
陈丝丝甜甜一笑,很有礼貌的冲着好心人说了句谢谢帅哥哥,眼睛都眯成了月牙儿。
一首《狐狸叫》总算完了,但是接下来,却更让大家目瞪口呆了。
一首《神经病之歌》送给大家!
陈安歌也不管了,他准备来一波音波污染。
当这首神经病之歌经由二胡演奏,通过音响出现在步行街的时候,整条街上听到曲子的人,都有一种错觉。
这二胡……
是人拉的吗?
不会是成精了,自己拉自己吧!
这尼玛是人能拉出来的声音。
“卧槽,这比上一首还要骚!”
“为什么我觉得二胡在笑?”
“我还觉得它在调戏我呢!”
“卧槽,这二胡笑的好欢乐啊!”
“话说,这都是什么曲子?怎么以前从未听过?”
“我好想打他啊!”
虽说如此,但大家给钱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了。
不说曲子到底好不好听,就单单这颠覆大家对二胡认知的功力,就足以让人震撼了。
一开始的《大漠孤烟》,那可是真正的经典二胡曲,而是非常严肃的曲子。
但是……
后面的曲子,别说严肃了,简直一首比一首不正经。
说简单一点,《大漠孤烟》听的是曲子情感,但是接下来这两首……感觉就是在看二胡自己发癫?
人群之中,边琳琳张着嘴,久久不能闭合。
尼玛!
之前她还问陈安歌他们在哪里,那个时候陈安歌也说他们在步行街的珍珠。
所以她也就带朋友。
可万万没想到,竟然看到了这么一幕。
事实上她们之所以过来,那完全是被二胡吸引了,只是挤进来,看到陈丝丝的时候,她倒是愣住了。
便也猜测那个全身被包裹在土拨鼠衣服里面的应该就是陈安歌了。
但是……
这几首曲子,让人实在是难以想象竟然是陈安歌这种人拉奏出来的。
虽然才认识两天,但陈安歌给她的感觉是一个很稳重的人啊。
如今这稳重的人开始发癫了?
还是说……
那根本就不是人发癫,而是二胡发癫?
扯淡,二胡怎么能发癫。
“你怎么了?”边琳琳也没有上前,倒是突然发现身边的朋友神色有些不对劲。
“厉害啊,这就是我要找的人!”
“啊?”
“我觉得我找到这次晚会用的人了!”张蔷薇眼中闪烁着惊喜,就要上前打招呼,却被边琳琳一把拉住了:“哎哎,你别着急,我认识他们!”
张蔷薇一愣:“真的假的?”
“就是之前我给你说的在海滩遇到的那对儿父女,喏,你看那个小女孩儿,就是陈丝丝!”
张蔷薇看了看陈丝丝,果真是个可爱的孩子:“他们这是做什么呢?”
边琳琳也是一头雾水。
要说临时起意来一曲,那也不是不能理解。
可是……
这穿得是啥?
难道这穿着也是临时起意?
《神经病之歌》听得一干人有点怀疑人生,尤其是那些原本就学过二胡的人,开始对自己的老师产生了怀疑。
以前的老师……会不会就是个半吊子?
可当初学的时候是在专门的艺校学的啊,对方还是教授呢。
一首曲子,搞得原本还算懂的人不懂了,不懂的人却来了兴趣。
恩,原来二胡竟然这么好玩,能够拉出这么风骚多变的声音,回去之后报个补习班试试。
可以预见到,接下来不少人去报补习班,都会发生不小的摩擦。
诸如为什么人家的二胡能够发出那种声音,偏偏你的二胡不能发出那种声音。
难道说你的二胡还是个未成年的孩子,而人家的二胡已经变成了身经百战风韵犹存的半老徐娘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