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深埋在心底的秘密 (第1/2页)
徐秀萍一边劝说,一边掏出手绢儿,帮王丹宇擦干眼泪,又用自己胖胖圆圆的手紧握王丹宇瘦瘦小小的手,并不说话,只默默地传导着女孩子间的关爱与力量。
痛痛快快地哭过之后,王丹宇仿佛真的死过一回,现在活在世上的是重生的自己。随着流淌的眼泪,她把心中所有的愤懑和愁苦统统放空,将自己的手从徐秀萍的手中抽出来,又轻轻捏了一下她肉肉的手指,表达的是一种感激之情,然后,迈着沉重的脚步走回家。
进到院门,见房顶上的烟囱已经冒起白烟,知是母亲从炕上下地了。她进到家门,不看灶下生火添柴的母亲,也不说话,低头抡起刷子刷锅添水做饭。饭煮到锅里后,又来到院子中央,用菜刀在木板上剁青菜,声音好响,然后是拌鸡食猪食,喂饱了满院子乱跑等待吃饱进架的鸡和圈里饿得“哼哼”直叫唤的猪。它们,也因为小主人王丹宇的回来而回归到往日平静的生活节奏之中。
晚饭,坐在桌边,母女两个仍然是谁也不说一句话,埋头各吃碗里的饭。吃罢,王丹宇起身收拾,刷了两个人的碗筷,就躲进奶奶过去住的房间里做习题。还有一年就中考了,班主任魏老师对她的殷切期望和谆谆嘱托,王丹宇一刻也不曾忘记。此时,她在心里暗下决心,一定要考上重点高中,将来考取大学,走得远远的,哪怕是天涯海角,走了以后就再也不回来。
掌灯的时候,生产队长李宝柱来了,带着他的媳妇徐秀兰,用网袋拎着两个玻璃瓶装的糖水黄桃罐头。
徐秀兰进门就问:“大婶儿,听说你让马踢伤了,好些了吗?”
李宝柱说:“大嫂,这几天队里事儿多活儿忙,我一直没腾出工夫来看你。”
徐秀兰白了丈夫一眼,说:“人家叫大婶儿你喊大嫂,就想占人家点儿便宜!”
两个人打情骂俏的情态也驱散了胡凤娥一脸的愁云惨雾。
“大嫂,明天,我就让老五爷套辆驴车,送你上公社卫生院瞧一瞧伤,没有事儿最好,如果伤到了内脏,一定要及时医治。这钱,咱生产队出。”李宝柱大方地说。
趁丈夫和胡秀娥说话的工夫,徐秀兰推开王丹宇的房门,笑道:“你看看人家丹宇,一有空儿就看书学习,将来一定能考上大学,离开咱这穷窝儿。哪像我家秀萍,成天只知道剜菜喂猪,将来跟我一样,就是个锅台转儿的命。”
第二天一大早,王丹宇上学还没有走,老五爷已经赶着驴车来到家门口,接上母亲,去公社卫生院看病。
王丹宇晚上放学回家时,母亲已经回来了,从脸上的表情看,伤情应该不重。
母亲从自己的布包里拿出一件淡粉色的确良半袖衫,说:“这是我在公社供销社看到的减价衣服,我比了下大小,你穿应该合适,就买下来了。只是袖口有一个小疵点,我用缝纫机收拾了一下,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我的伤,大夫看过了,说没事儿,没伤到内脏和骨头,就是软组织损伤,养些日子就好了。现在,好像也不像刚开始那么疼了。”
王丹宇没有接母亲递过来的衣服,也没有说话,而是放下书包,低着头去灶间生火做饭,喂鸡喂猪,做着过去每天由母亲做,如今因为母亲被骒马踢伤而转嫁到她身上的家务。
母女两个的冷战持续了三天,五天,抑或是一周,总之是有一段时间。最后,是母亲主动示好的。
一天早晨,母亲说:“丹宇,天热了,你那件长袖衫该换换了吧?这件的确良半袖衫,不抓紧穿就小了呢!”
王丹宇顺从地换下已经穿了好久的花布长袖衫,穿上了母亲新买的那件粉色的确良半袖衫。她内心中是很喜欢这件衣服的,因为它裁剪得特别得体,腰身恰到好处地收紧一些,显出女孩子的身材来,再往上,两侧还特意各拿了一个褶,使前胸的部位有一点点的宽松隆起,很好地掩盖了少女刚刚发育的身体。这件半袖衬衫,常常出现在王丹宇对这段生活的回忆里,像是她走向青春期的一面旗帜。
走出充满死亡气息的灰色地带,走进五彩斑斓的青春岁月,王丹宇感觉一片广阔的天地正在她面前铺展开来。在初中举行的各类考试大榜单中,她每次都位居前五名的位置,不出意外的话,考上省重点中学——县一中已经是手拿把掐的事了。
因为学业和品质都很优秀,王丹宇就要加入共青团了。班主任魏老师找到她,跟她讲解了一些团组织的有关知识,并让她依据老师讲解的内容,写一份入团申请书。过了不久,魏老师又把一张表格交给王丹宇。让她填写。王丹宇用她在小学时参加朗读比赛得到的那只钢笔工工整整地填表,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家庭成员,填到这一栏,她踌躇了一下,写上了母亲胡凤娥的名字,把表格交给魏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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